号: 003154056/202211-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11-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09:53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之规定,现对王在宏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违法主体全称:王在宏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汤沟镇马圩村卅亩自然村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由王在宏开办的位于黟县碧阳镇高岐家园内的服装厂拖欠33位员工2022年8月至9月工资,总计76441.5

处理情况:2022104日,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王在宏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王在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决定。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