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603/202507-00016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机构: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7-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人社行审〔2025〕第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黟县安顺深燃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作者: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7-29 17:28 信息来源: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黟县安顺深燃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不定时及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报的9名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点火维修员1。具体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共计8人,其中:场站运行工6人,管网巡线员2人。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应将人社部门批准意见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在与上述岗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体现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

四、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间为(20250801日至20270731),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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