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鸿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黄山鸿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报的12名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共计12人,其中:客房经理1人,店助1人,前台服务大使2人,客房清洁师1人,水电工程师1人,会计1人,出纳1人,餐饮部经理1人,厨师1人,保安2人。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应将人社部门批准意见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在与上述岗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体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
四、上述岗位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间为一年(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2026年1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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