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行为,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号)、《黄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黄政办〔2003〕10号),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牵头制定《黟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11月8日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21〕11 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文件的规定,需对本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况
决策名称:《黟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评估责任主体: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估实施主体:黄山墨提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1)制定评估方案;(2)公示评估项目;(3)风险因素调查;(4)全面分析论证;(5)编制评估报告。
2.主要工作内容:(1)阐明《办法》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2)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识别《办法》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3)对《办法》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4)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公众意见征求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社会公众,重点是黟县相关国有企业、房地产、酒店等涉及房建项目企业。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办法》实施对黟县经济社会的影响;(2)公众对《办法》实施的态度;(3)《办法》实施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哪些;(4)采取哪些措施能使《办法》有效实施。
3.公众在了解本办法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或评估实施单位提交相应意见。
四、联系方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黟县碧阳大道90号 邮编:245500
联系人:吴光辉 联系电话:5522380 电子邮箱:419999058@qq.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黄山墨提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安东路192号3栋403室 邮 编:245000
联系人:程启铭 电话:18955999092 电子邮箱:309963804@qq.com
五、公示期限
本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7日内。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项目责任单位或者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2024年12月5日
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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