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黟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9日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26号),全力做好“畜头肉尾”增值大文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良品种、规模养殖、精深加工和品牌培育为主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路径,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鼓励引进鲁西牛、利木赞牛等国内外优良肉牛品种,对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每头母牛每产1犊补助350元,最多补助不超过3胎,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推进适度标准化养殖。支持现有肉牛经营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养殖规模。对年度饲养40头以上的肉牛经营主体在养殖数量,新建或购置养殖自动化、动物防疫和污染设施设备相关补助按年度县政府“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进行奖补。并优先支持肉牛养殖场申报创建生态美丽牧场、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字化农业工厂。
(三)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支持肉牛养殖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对养殖40头肉牛以上的主体新建5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的单体黄(青)贮窖进行每立方米不高于30元的补贴,对养殖40头肉牛以上的主体新建5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钢架结构的单体干草棚,进行每平方米不高于150元的补贴,对单户肉牛养殖主体收贮100吨以上的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进行每吨不高于35元的补助,对单户肉牛养殖主体收贮50吨以上的秸秆干饲料进行每吨不高于65元的补助。
(四)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投入成本低、养殖主体认可度高的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土地流转、订单种植等方式,配套果菜、饲草料基地,推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实现种养殖循环。
(五)增加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能力水平。依托兽医行业相关企业、社会组织、防疫服务队等主体,加快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鼓励基层畜牧兽医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肉牛养殖户提供技术服务,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支持。县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推动设立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不超过500元/头,省、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15%、25%,养殖场(户)自缴20%。
(二)强化金融服务。县金融部门实施“政银担险”联动支牧。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活牛贷”业务规模。鼓励银行机构降低融资门槛、简化放贷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强化信用支持,推进“党建+信用”。鼓励保险机构设计肉牛商业性补充保险产品,提高保险额度。
(三)做好用地保障。各乡镇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肉牛产业发展用地。坚持挖掘存量与用好增量并重,鼓励利用闲置的养殖场、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等于用肉牛养殖、加工、销售等全链条产业用地需求。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指导规模养殖场(户)按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五)强化科技支撑。县农业部门依托高等院校、农民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通过畜牧科技进万家、结对帮扶和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肉牛养殖技术水平。积极培育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全系列服务。通过“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乡镇政府要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调度考核。将肉牛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实行县、乡(镇)级联动,部门会商调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和贯彻落实“秸秆变肉”、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肉牛产业发展新局面。
五、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实行备案制,各乡镇及时通知辖区内养殖主体按要求及时备案。
(二)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养殖主体是指在本县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和单位。
(三)养殖主体必须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秸秆收贮除外)
附件:各乡镇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附件:
单位:头
|
乡镇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
饲养量 |
其中: 出栏 |
饲养量 |
其中:出栏 |
饲养量 |
其中:出栏 |
饲养量 |
其中:出栏 |
|
|
碧阳镇 |
355 |
250 |
360 |
260 |
360 |
265 |
365 |
265 |
|
宏村镇 |
420 |
280 |
425 |
285 |
425 |
290 |
430 |
290 |
|
西递镇 |
40 |
25 |
40 |
25 |
40 |
30 |
45 |
30 |
|
渔亭镇 |
25 |
10 |
25 |
10 |
25 |
15 |
30 |
15 |
|
柯村镇 |
80 |
45 |
80 |
45 |
85 |
55 |
90 |
55 |
|
洪星乡 |
15 |
10 |
15 |
10 |
15 |
10 |
15 |
10 |
|
美溪乡 |
25 |
10 |
25 |
10 |
25 |
10 |
25 |
10 |
|
宏潭乡 |
40 |
20 |
40 |
20 |
45 |
25 |
50 |
30 |
|
合计 |
1000 |
650 |
1010 |
665 |
1020 |
700 |
1050 |
705 |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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