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5316/202410-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10-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农工组〔2024〕1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08:40 信息来源: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黟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9日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26号),全力做好“畜头肉尾”增值大文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良品种、规模养殖、精深加工和品牌培育为主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路径,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鼓励引进鲁西牛、利木赞牛等国内外优良肉牛品种,对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每头母牛每产1犊补助350元,最多补助不超过3胎,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推进适度标准化养殖。支持现有肉牛经营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养殖规模。对年度饲养40头以上的肉牛经营主体在养殖数量,新建或购置养殖自动化、动物防疫和污染设施设备相关补助按年度县政府“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进行奖补。并优先支持肉牛养殖场申报创建生态美丽牧场、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字化农业工厂。

(三)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支持肉牛养殖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对养殖40头肉牛以上的主体新建5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的单体黄(青)贮窖进行每立方米不高于30元的补贴,对养殖40头肉牛以上的主体新建5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钢架结构的单体干草棚,进行每平方米不高于150元的补贴,对单户肉牛养殖主体收贮100吨以上的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进行每吨不高于35元的补助,对单户肉牛养殖主体收贮50吨以上的秸秆干饲料进行每吨不高于65元的补助。

(四)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推广投入成本低、养殖主体认可度高的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土地流转、订单种植等方式,配套果菜、饲草料基地,推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实现种养殖循环。

(五)增加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能力水平。依托兽医行业相关企业、社会组织、防疫服务队等主体,加快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鼓励基层畜牧兽医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肉牛养殖户提供技术服务,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支持。县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推动设立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不超过500元/头,省、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15%、25%,养殖场(户)自缴20%。

(二)强化金融服务。县金融部门实施“政银担险”联动支牧。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活牛贷”业务规模。鼓励银行机构降低融资门槛、简化放贷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强化信用支持,推进“党建+信用”。鼓励保险机构设计肉牛商业性补充保险产品,提高保险额度。

(三)做好用地保障。各乡镇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肉牛产业发展用地。坚持挖掘存量与用好增量并重,鼓励利用闲置的养殖场、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等于用肉牛养殖、加工、销售等全链条产业用地需求。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指导规模养殖场(户)按要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五)强化科技支撑。县农业部门依托高等院校、农民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通过畜牧科技进万家、结对帮扶和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肉牛养殖技术水平。积极培育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肉牛养殖场(户)提供全系列服务。通过“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黟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乡镇政府要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调度考核。将肉牛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实行县、乡(镇)级联动,部门会商调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和贯彻落实“秸秆变肉”、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创肉牛产业发展新局面。

五、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实行备案制,各乡镇及时通知辖区内养殖主体按要求及时备案。

(二)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养殖主体是指在本县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和单位。

(三)养殖主体必须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秸秆收贮除外)

附件:各乡镇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附件:

                                       单位:头

乡镇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饲养量

其中:

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饲养量

其中:出栏

碧阳镇

355

250

360

260

360

265

365

265

宏村镇

420

280

425

285

425

290

430

290

西递镇

40

25

40

25

40

30

45

30

渔亭镇

25

10

25

10

25

15

30

15

柯村镇

80

45

80

45

85

55

90

55

洪星乡

15

10

15

10

15

10

15

10

美溪乡

25

10

25

10

25

10

25

10

宏潭乡

40

20

40

20

45

25

50

30

合计

1000

650

1010

665

1020

700

1050

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