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动公开应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政策法规:相应的法律、法规等;
(二)重大决策公开;
(三)扶贫开发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及其总结;
(四)机构领导:领导简历、领导分工及电话等;
(五)机构设置: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六)财政资金: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
(七)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急管理应对情况;
(八)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制度安排和发布实录;
(九)政策解读: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和其他解读;
(十)监督保障: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情况;
(十一)部门工作:本部门工作动态、重要会议;
(十二)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四条 涉及下列内容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在公开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予以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以下形式予以公开: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ixian.gov.cn/和黟县扶贫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1541/0/page_1.html。
第六条 监督保障
(一)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内部监督: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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