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91/202305-0001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5-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黟卫健〔2023〕1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黟县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黟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3 信息来源: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全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安徽省 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皖卫202385号)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黟县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26

 

黟县2023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

2.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官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70%以上,

4.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两癌”防治体系与长效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按照分片原则,今年筛查乡镇为碧阳镇和渔亭镇,检查地点设在乡镇卫生院。采取整建制筛查方式,确保筛查人员不重复无遗漏,2023年任务数见附件3

(二)服务内容:

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筛查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同一乡镇尽可能整合同时开展官颈癌、乳腺癌两项筛查。

1、宫颈癌筛查

1项目组织: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具体实施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检查内容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 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项目组织: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具体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开展

2检查内容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 2-3年筛查一次;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

3、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县妇计中心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官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官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1)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 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官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三、职责分工

(一)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宫颈细胞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原则上统筹县级医疗卫生资源完成

(二)初筛机构县妇计中心)应配备与开展相关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负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或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协议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及时对其进行随访,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等相关表卡的填写。

(三)转诊机构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HPV检测、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规范检查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医疗机构外送检测的,医疗机构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对合作第三方送检测机构的招标同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个案信息。项目地区应设专人负责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个案信息的收集、整理,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个案信息需在结案后1个月内报送至国家妇幼中心“两癌”监测系统。

(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汇总信息。每季度所有官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结案个案的汇总数据,生成本县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季度统计报表,经逐级审核上报,汇总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完成审核后,按时上报全县数据统一报送至市卫健委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加大宣教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三)建立摸底登记制度在检查前,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分类开展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TCT检查方法和要求、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乳腺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强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官颈癌、乳腺癌防治联合体。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规范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宫颈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官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保障项目经费。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合理提高筛查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宫颈癌筛查、宣传动员、随访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专项资金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并按照医学检查项目逐项结算。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49元,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79元,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超额完成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评估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评估对象应包括“两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含外送检测机构)等。评估方法包括现场评估和利用信息系统在线评估。

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外送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附件:1、黟县“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黟县“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3、黟县“两癌”检查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黟县“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丁捌斤(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 (县卫生健康党组成员、县妇计中心主任

        汪秀珍(县卫生健康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员:曹秋霞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方小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汪丽君(县妇计中心B超室主任)

江英华(县妇计中心检验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方小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两癌”检查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黟县“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卢武(县卫生健康党组成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汪秀珍(县卫生健康妇幼健康科科长

 员:徐文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江瑞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邵建和(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师)

程永德(县人民医院B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曹秋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治医师)

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主治医师

方小爱(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汪丽君(县妇计中心B超室主任、主治医师)

江英华(县妇计中心检验科主任、主治医师)

 

 黟卫健〔2023〕17号2023年黟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doc

2023年黟县“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