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291/202402-00004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2-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黟县开展返乡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的解读

作者:黟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2-21 08:29 信息来源: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为有效开展春节返乡人群的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弥补常规查治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省、相关要求,我县开展全春节期间返乡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乡镇、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返乡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总结近年开展返乡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经验,认真摸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做到精准查病,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全血吸虫病消除成果。严格按照《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规范》和《安徽省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20年版)》要求,对应检对象规范开展血清学检查,及时登记查病结果,各乡镇政府安排辖区卫生院及时将采集的标本送至县疾控中心检验科。对于血清学阳性者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和改良加藤厚涂片法开展病原学检查,并结合实际综合研判是否给予吡喹酮药物进行扩大化疗。组织开展血吸虫病查治病活动工作同时,也要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等,增强血防意识和防病能力,提高血防健康教育素养。融媒体中心要加强血防防治工作动态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