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局):
根据黄山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市局拟于7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为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监督,对市局各科室(局)、区县审计局实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全覆盖,促进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
二、检查项目计划安排
(一)市局各科室:每个业务科室参检项目1个。被检查项目由市局综合法规科从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抽取。如科室已申报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则同时列为质量检查项目,不再另行抽取。
(二)各区县审计局:各区县审计局参检项目3个。被检查项目由市局综合法规科从2019年度各区县局审计项目计划中抽取。如已申报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则再从2019年度项目计划中抽取2个。
三、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由市局综合法规科牵头,采取报送检查方式组织实施。总审计师余根长任检查组组长,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市局综合法规科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抽调区县审计业务骨干各1名,市局办公室、业务科室人员若干任组员。
检查组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流水作业操作方式,对照有关检查评分标准对各区县审计局和市局各科室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如双方存在异议,提交检查组复核认定。
质量检查结果评定:
区县审计局以3个项目检查得分平均值的80%和优秀审计项目得分的20%,作为最终检查得分。市局各科室以质量检查项目得分的80%和优秀审计项目得分的20%,作为最终检查得分。如果抽取的审计项目未完成审计项目档案立卷的,该项目以0分计算。
区县局按得分高低表彰前3名,市局科室按得分高低表彰前2名。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优秀审计项目最高得分排列为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高度重视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切实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结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适时在全市审计系统予以通报。
(二)按时报送。请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科室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检查的审计项目档案及有关材料报市局综合法规科。同时,各区县审计局还应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将当年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一并报送。
(三)精心组织。市局综合法规科等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对重要问题深入调查核实,重点关注实质性审计质量问题和高审计风险问题,确保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黄山市审计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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