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审计局关于黟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的通知
黟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 4月8日起,对你公司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重点审计集团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黟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黟县桃花源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黟县桃花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舒建平;副组长:叶龙
审计组成员:朱月琴(主审)、吴颖、郑敏
廉政监督员:叶龙
附件:1.审计公示
2.承诺书
2020年3月31日
抄 送: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
黟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黟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重点审计2019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0年4月8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59-5522052
通讯地址:黟县碧阳大道411号
邮编:245500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黟县审计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2
承 诺 书
黟县审计局: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愿与你局配合,按照要求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相关情况,并确信不存在遗漏。
本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和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违背承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提供资料清单
法定代表人:
财务主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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