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作者:黟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0:05 信息来源:黄山市黟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第一,  空气、地表水方面的主要成效

2020年我县全年实测的PM2.5平均浓度为20/立方米,与同期相比下降24%。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8%,与同期相比上升7%

地表水方面:我县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出境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完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第二,  工作进展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主任负责制的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黟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将生态环境议题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各研究5次。安排专项经费,倾斜人力、物力和精力,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干部任前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日常调度、督查和考评。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水污染防治情况。贯彻落实“水十条”,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每月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水质安全;每月对县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排放情况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的合法、完整、有效性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新安江流域农村污水治理3P项目(一期)建设;完成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有机农业水污染防治等项目的实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新安江、太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农村污水实施整治提升工程,继续实施河流治理,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一是升级燃料结构。淘汰生物质锅炉2台,调整为用电和天然气锅炉,并积极申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二是抓实秸秆禁烧。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制。张贴禁烧通告900份、发放禁烧一封信3.6万份,对秸秆还田的粮油种植大户予以补助,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建立黄标车信息台账,重点监管、逐步淘汰,推广应用纯电动清洁能源汽车。加强对非法营运、超载超限、抛洒等车辆的查处力度,共查处各类违规客货运车辆41台,处罚货源单位2家,共计罚款45.7万元。进一步把好低速载货汽车登记注册、年检源头关,登记注册的87辆低速载货汽车全部通过环评检测线,督促5152辆车辆及时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四是落实扬尘管控。要求所有建筑工地按“标准化工地”建设,累计完成施工围挡5700米,施工场地、道路硬化2800平方米,配备冲洗设备10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8台、雾炮机 6台,覆盖裸露堆土3.2万立方米。整治违规渣土运输、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等行为4起、罚款1100元。五是强化油烟治理。明确餐饮油烟监管处罚职责,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的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取缔出店烧烤80余户次、暂扣烧烤炉5个,办理12345热线餐饮油烟案件10起。六是抓实禁限放工作。划定禁限放范围,张贴禁限放通告900余份,播放禁限放标语60余处,户外大型广告6处,推送提醒短信 10000余条。同时加强路面巡逻,确保禁限放政策深入人心。

第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控”工作,确保我县空气质量为优,并满足市政府的考核目标;二是实施碧水攻坚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两大流域,积极争取新安江流域补偿,太平湖流域治理、水污染防治等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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