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11X/202101-0001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机构: 黟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1-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名录库、基层数据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第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黟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0:21 信息来源:黟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为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更新和2020年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利用部门行政资料维护更新名录库

(一)根据《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及时获取2020年下半年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信息并导入名录库。

(二)登录省服务器动态项目,在【系统管理—部门数据处理系统—数据维护—待处理单位维护】节点,选择模板“(安徽)来源税务或民政或编制待新增”,利用部门资料更新维护名录库。

(三)我县将于2月10日前,至少完成当前待处理单位工作量的30%,并及时完成表内改错工作,做到随报随审随改。各区县待处理单位工作量见附件1

二、基层数据审核(MLK101-1、MLK101-2)

(一)审核差错核实。我县于2月25日17:00前完成2020年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本次季度审核工作需重点关注的审核条件,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2020年第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节点下查看。

(二)专项核实。除审核条件报告的数据质量问题以外,本次季度审核工作专项核实以下内容:1.因机构改革等进行了合并、拆分、改制等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2.四经普时金融、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中,单位类型界定错误和遗漏的单位;3.不合理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4.合理的“孤儿”产业活动单位,但归属法人信息填报错误的(归属法人单位在境外的,统计用临时代码应填写9个0,区划代码应填写6个0;无归属法人单位的,归属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应填写9个1,区划代码应填写6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