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节点向乡级延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按照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节点向乡级延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由县级统计机构向乡级延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向乡级延伸,是我省建立覆盖全面、准确完整、更新及时、运转高效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重要举措,是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信息化管理水平,最终实现省、市、县、镇四级“一库在线”实时维护的基本要求,也是紧跟“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服务企业发展,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向乡级延伸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明确领导,配备专职人员,把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基层统计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实施“一套表”提供准确的单位信息,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筹划、全程参与。
二、落实人员。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至少要安排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名录库节点延伸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县统计局加强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三、加强培训,严格保密。县统计局每半年对各乡镇名录库维护(统计)人员进行一轮基础知识和程序操作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水平,以适应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的需要。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为统计对象保守秘密。未经县统计局同意,任何用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通过名录库查询得到的资料。
四、请各乡镇于5月17日下午四点前,报送《各乡镇名录库工作人员联系单》,县统计局5月17日下午五点前上报市局。
黟县统计局
2021年5月17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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