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核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夯实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入库管理,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市关于投资领域工作会议及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县所有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入库核实
核查新开工项目入库的规范性,是否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统办函〔2018〕67号)文件规定。
1.查核资料:营业执照;项目概况;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财务支付凭证等。
2.施工现场核查:主体工程进展情况;设备购置到位情况。
(二)统计数据核实
核查投资项目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是否严格按照投资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1.核查资料:
(1)500-5000万元项目核查内容为:营业执照;项目概况;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表或监理报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可研报告或整体设计文件;财务支付凭证;项目各期原始基层报表;原始基层表与录入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等。
(2)5000万元以上和房地产项目核查档案盒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项目概况;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表或监理报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项目可研报告或整体设计文件;财务支付凭证等。
2.施工现场核查:
核实主体工程进度情况,设备购置到位及安装等情况。根据形象进度、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单、购置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计算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核实报表数据是否填报准确。同时,检查项目的属性指标、计划总投资、面积和资金、所属行业、是否技改等指标的准确性。
三、检查时间、方式、要求
1、检查时间为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在项目库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新开工项目和在库续建项目。
3、填写《项目现场检查情况登记表》。
四、核查结果应用
汇总核查结果,将核查指标差错情况进行量化,运用到月度投资数据的评估中。核查中发现的统计基础工作问题反馈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统计局法规专业。
黟县统计局
2019年5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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