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办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2、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供销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进行,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