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3MB190292X7/202101-00008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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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黟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4:2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税务工作总体安排,以税收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税收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为应对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通过深化税收共治、实施风险管理等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在“六稳”“六保”中发挥政策效应。

2.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精简证明资料、压减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等措施,不断刷新优化营商环境的“税务速度”。大力推广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税费事项,优化技术、完善服务,推出“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一系列“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开展“万名税干进民企促发展”“大调研大走访”等活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点对点解决涉税问题,提高问题办理效率。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力度,又将“包保”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明确“线上包保责任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通过强化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3.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税务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编制黟县税务局和6个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共653条,通过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和省局审核后完成《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内容填写与系统录入工作。同时做好与县委编办的衔接,一方面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地方政府网站公布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39条,其中行政处罚34条,行政强制5条;另一方面厘清与各乡镇在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之间的职责边界。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六条规定“县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我局2020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我局开展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政策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一年来已对办公室、党建工作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二分局等部门提请的共16个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建议15条。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安徽干方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了干方林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同时统筹使用公职律师,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把持续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主抓手,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通过召开研究“三项制度”会议,将“三项制度”列入绩效考核,开展专题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步入常态化运行轨道。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抓好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回头看”等多项内部风险防控快速反应等专项内控工作,建立内控、监察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高效监督闭环。二是强化督察审计监督,着力开展各类专项督察,加强对督察结果的运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一追到底。三是扎实开展党内监督和自觉接受其他监督,接受上级巡察并对下开展系统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做到诚恳接受、认真反思、积极整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司法监督,认真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关于调整县局领导工作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确定党组成员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联系点制度、分管工作轮换制和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党组授权充分、各负其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

3.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对社会矛盾开展权利救济

1.认真开展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理涉税信访,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事项,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税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2020年无重大信访事件或矛盾纠纷事件发生。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让纳税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因人事变动,适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准确将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填报至司法部指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季报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规定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按年度制定学法计划,集中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及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举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全面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2.加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实行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精心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共组织开展13次模拟测试,推进以考促学,实现7名新录用公务员全员通过目标。及时调整税收法治相关岗位和人员,其中被选入省税务局公职律师人才库1人。

3.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履行法律“七进”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税务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利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及重大任务等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总结法治宣传教育五年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对黟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黟县税务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压紧压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依法治税责任。

(二)完善决策制度建设

为充分发挥黟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平台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增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律知识及素养

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法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中心组每年的必学内容。坚持增进法律知识、法治理论与增强法律素养、法治观念并重,致力于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0年度黟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总体取得实效,但依旧存在不足,如全局人员法律知识、能力参差不齐,具有专业法律人才较少,少数干部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只是法制部门和部分人员的事情,参与度不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执行效果有待提升。另外在公示样板、文字记录、说理式文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

四、下一步打算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1年,黟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中推动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