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加强普法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奋力推进建设法治税务。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重要内容,充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并将其作为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税收法制培训、实际执法示范、推行说理式执法和开展执法争议调解,引导税务执法人员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执法问题,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会前学法。2024年,黟县税务局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项会议2次。
(二)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精细服务”上再出新招。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高质量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行动,有力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点聚焦办税缴费中的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拓展内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切实打通卡点堵点,提高“好办事”的便利性和“办成事”的效率。
2.“个性服务”上再寻新路。推进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提质增效,更好助力“两新”政策扩围。深化拓展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持续开展“助企增信”活动。认真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执业。加大税费运营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便民办税服务举措。
3.“满意服务”上再创新绩。主动适应满意度调查新模式,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及时整改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分级分类调处税费矛盾争议,进一步完善“一口收办”机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统筹规划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工作规则和党委工作规则,确定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依法民主决策。
2.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今年共审查19个事项,提出意见10条。
3.落实税收法治员制度。深入落实《安徽省税收法治员工作制度(试行)》,贯彻落实《黟县税务局落实税收法治员工作实施意见》,动态管理各税务分局法治员,实时更新分局法治员工作清单,开展2次法治员工作督查,重点督查税收法治员法制审核台账、法制审核表,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肃税费财经纪律。强化责任共担机制,统筹税源和费源管理,持续推进“数据找人”,精细测算评估缴费情况和征收潜力。严禁税务人员“过手”税费资金,防止牟取私利及数据统计造假等问题。持续强化经济税收分析,更好发挥税费大数据服务宏观决策和主责主业作用。
2.精准落实税费优惠。要聚焦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对接外部门获取数据,结合推送对象清册,分析政策适用范围,加力推进“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风险扫描预警机制,让应享的快享尽享,对违规享受、骗取享受的严防严查。
3.不断优化税务执法。认真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抓实推进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落地。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推动将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县级跨部门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并推动延伸至乡镇社区,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效率。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在不动产司法处置、破产案件管理、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司法协作。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纠纷等情况
1.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无风险不打扰,无必要不进户”的原则,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进户检查,控制好检查次数。推广应用“智税法”,持续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探索构建税、检公益诉讼协调机制。
2.推动“息讼止争”做法融入基层税收治理。在化解税费争议过程中,以“想纳税人之所想,办纳税人之所诉,便纳税人之所需,解纳税人之所惑,息纳税人之所争”为目标,加强对争议的源头预防、前段化解和关口把控,融合徽州乡村治理中“息讼止争”的做法和儒家思想中的谦和礼让处世之道,把徽州“作退一步想”理念与“说理式”执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税务新实践。
3.增设“办不成事”专岗,专门受理业务办理中的“疑难杂症”。组建税费诉求快速响应团队,通过全程陪办、特事特办等方式提供“兜底服务”。2024年,已协调处理“难事”10余件,办税服务厅连续多年实现纳税服务“零投诉”。打造征纳互动“云税厅”,设置人工坐席2个,采用“智能问答+视频辅办”等方式,打造标签化、定制型、直达式精准推送税费服务,一键实现“问办协同”,让纳税人缴费人在咨询的同时即可办理完成相应的业务。征纳互动目前日均接收电话咨询30余次,线上咨询、远程协助20余户次。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作为,积极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畅通举报箱、官方网站、12366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纳税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加强与互联网媒体的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
2.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好总局“1+7”“1+6”制度办法,细化职能监督重点事项,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运行顺畅。健全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对重点风险防控、易发多发领域、环节、岗位的监督力度。完善党委与纪检组常态化沟通和专题会商机制,旗帜鲜明支持纪检机构履行职责。
3.加强监督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发挥好引领保障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三个专项整治成果。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赌博等非职务违法问题。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有效畅通部门协作。强化部门信息交换协作,密切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自规局等单位或组织的联系,开展涉税线索、具体案件等方面的研判合作,健全与法院在税款追征强制执行、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等涉税事项的协作机制。
2.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推行行政执法争议前置争议办法,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处理税收执法争议。2024年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案件发生。
3.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根据《安徽省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对47户次案卷行政执法规范性进行交叉互查,对案卷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首违不罚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整理、反馈和整改。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税务干部的规范执法和纳税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非税征收能力有待加强。税务干部对社保、非税业务管理服务经验相对欠缺,考验较大。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定法治理念,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我局全体成员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法治思维融入税收重点工作中,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业务、纳税服务、执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现代化行稳以致远。
(二)鼓励主动学习,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税务师、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强化理论基础,提高实践能力。二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三是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新进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三)创新工作方式,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化解税费争议,坚持“退步原来是向前”的辩证思维,运用“听、议、理、合”四步争议处置法,在情感上、角色上、方法上“作退一步想”,在纳税人权益保障上“更进一步为”。
(四)立足核心职能,保障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持党建引领,强化纪律约束,筑牢廉洁防线。强基工程是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围绕数据治理、风险防控、服务优化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点税源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提升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为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