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836235/202502-00005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气象局公务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17 08:00 信息来源:黟县气象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局的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外部门或单位来访,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重要客情,局办公室按规定落实相关接待工作。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气象部门的,根据业务内容对口接待,根据来人情况由局长、书记或副局长陪同。

三、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四、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我局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否则对方可以不予接待或仅以私人名义接待。

五、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七、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八、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局办公室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九、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十、系统内外来我局维修和保养设备,开会、培训工作等,由对口科室填写接待清单,领导批准后交财务核算中心(后勤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标准与单位职工就餐标准相同,如接待人数多,食堂不能满足时可在外安排工作餐,标准50/人,可安排1-2名服务人员一同就餐。

十一、本局工作人员中午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单位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餐费包含在差旅费中,不再单独报销。

十二、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十三、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的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十四、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十五、财务核算中心应当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务科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十七、本规定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八、中央或上级已有明文规定的,严格按其规定执行。

十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办法、细则,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