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黟县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黟县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氛围。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教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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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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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黟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
第二部分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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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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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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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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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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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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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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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 单位:黟县残疾人联合会 | 金额单位:万元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 项目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余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 229 | 其他支出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 2296006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2.50 | 12.50 | 12.50 | 12.50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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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 单位:黟县残疾人联合会 | 金额单位:万元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无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说明:我会未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黟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63.4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3.4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一是21年3月增加有供销社转入一名人员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政府性基金投入增加,三是其他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3万元,占62%;其他收入98.25万元,占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万元,占64%;项目支出93.7万元,占36%;无经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4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61.4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4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一是21年3月增加有供销社转入一名人员及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自然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8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4万元,占92%;卫生健康(类)支出2.32万元,占1.6%;住房保障(类)支出9.2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资金投入减少;二是残疾人事业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0.99万元,占68%;项目支出47.29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6.35万元,支出决算为7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性各类保险自然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超额完成民生工程及残疾人精准康复任务。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超额完成残疾人就业扶持和培训任务;二是超额完成残疾大学生资助任务。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年初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缩减各类办公经费支出,二是市级加大对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投入。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个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5万元,本年支出1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黟县残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黟县残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万元,比2020年减少0.74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压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黟县残联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黟县残联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82.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118万的70%。从评价情况看:
项目1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2021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147人,实际完成157人,超额完成10人。2021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11人,其中:四类儿童康复8人,儿童辅具适配3人。实际完成儿童抢救性康复完成10人,儿童辅具适配4人、矫形器4人。项目计划资金28.4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33.457万元,完成率117.6%。
项目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2021年残疾人精准康复任务291人,实际完成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291人,康复服务率100%,得到辅具适配及维护服务149人,辅具适配率100%。项目计划投入25.4万元,实际总投入资金25.6723万元(截止决算日期),完成率101%。
项目3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2021年度市残联下达我县具体的目标任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村委会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66人(实际补贴70人),就业培训30人(实际补贴36人),社会保险补贴15人,义教、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资助51名(实际资助57名)。2021年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计划投入23.02万元,实际支出23.0735万元,完成率100.2%
组织对“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82.2万元。以上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
项目1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项目组随机抽取61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及10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档案进行案头审核、资料查看、受助对象电话核实等,申报条件符合规定、资料齐全、补助标准符合规定。本年度超额完成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目标任务。5月已完成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157人,占目标任务的106.8%。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在训儿童10名和为8名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和辅具器具适配任务,占目标任务数180%。资金来源及拨付使用情况:计划资金28.4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市级配套安排资金4.62万元、县级配套安排资金5.12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33.45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使用率100%;市级配套资金4.62万元,使用率100%;县级使用资金10.127万元,,使用率117.6%。2021年11月份由黄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安徽华徽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评价,评价得分98.02分,评价等级:优秀。
项目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成立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技术指导组;制定《2021年黟县精准康复工作计划》;在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年中督查的通知》,并适时开展了督查工作。2021年度我县获得康复服务人数共计291人,有康复需求人数共计291人,康复服务率100%;其中获得辅具人数149人,需要辅具人数149人,辅具服务率100%。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辅具补贴政策,全年共向92名残疾人发放各类辅具85件及各类辅具补贴54426元。开展“同心·康福”脑瘫患者免费矫治项目,3名脑瘫患者得到手术。被县政府授予2020年度全县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资金来源及拨付使用情况:计划资金15.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到位资金10.76万元,县级配套安排资金5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6.03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0.7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县级资金实际拨付使用5.2723万元,资金使用率105%。2021年11月份由黄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安徽华徽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评价,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优秀。
项目3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研究制定了《黟县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好、管好、用好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我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问题,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效果,切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最大化。按规定程序立项,明确项目救助任务,按年初摸底数将任务分解到8个乡镇,确保了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县残联成立了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相关项目,落实责任制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在年初就组织乡镇对辖区内残疾人进行了摸排,底数清晰。申报、审核程序完善,档案资料齐全。2021年度市残联下达我县具体的目标任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村委会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66人(实际补贴70人),就业培训30人(实际补贴36人),社会保险补贴15人,义教、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资助51名(实际资助57名)。2021年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计划投入23.02万元,实际支出23.0735万元,资金完成率100.2%。其中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支出6万元;阳光大棚等农业设施项目1.5万元;社保补贴0.9万元;培训1.535万元;村委会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8.4万元;残疾人大学生1.3万元;义教、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资助3.42万元。省财政下拨资金10.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2.8735万元。资金全部足额由银行代发到户,台账清晰,基础资料完善。资金投入及拨付使用情况:计划资金22.5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到位资金11.7万元,市级1万元,县级配套安排资金9.8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21.311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到位使用资金11.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市级到位使用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县级使用资金8.6115万元,使用率87.5%。绩效资金目标偏离是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年初预算按20年任务数30人编制,后期省定任务按20人下达。2022年8月份由黄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黄山通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进行了评价,评价得分91.9分。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
(一)坚持需求导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更加精准。全面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超额完成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截止5月,已完成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157人,占目标任务的106.8%。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在训儿童10名和为3名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和辅具器具适配任务,占目标任务数125%。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辅助器具适配及脑瘫儿童矫治手术,完成6名脑瘫儿童矫治手术工作。为持证残疾人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基本服务348人,完成率100%,其中辅具适配完成94人,辅具适配率100%。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及辅具补贴政策,全年共向92名残疾人发放各类辅具85件及各类辅具补贴54426元。开展“同心·康福”脑瘫患者免费矫治项目,3名脑瘫患者得到手术。被县政府授予2020年度全县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二)聚焦创新发展,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推行“量体裁衣式”服务模式,举办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班和职业技能培训班各1期,培训残疾人60名。深入实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年共扶持20名残疾人进行就业创业,发放资金60000元,发展“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补贴15000元,对9家用人单位15名残疾职工给予社保补贴9000元,常态化开展就业招聘服务,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残联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场,提供职业服务60人次。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走宣送”活动,全年走访企业8次,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
(三)实施权益护航,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全面。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防控,全面开展涉残积案化解工作,建立涉残舆情化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残联职责范围内信访积案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为特殊残疾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完成上门办证20人。全面启动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彻底解决因户籍问题造成异地办证难问题。2021年,共来电来访咨询政策127起,12345热线2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积极参加全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建由17名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组成的代表团,分别参加田径、羽毛球、游泳、象棋、飞镖等比赛项目,共获得金牌6枚,银牌11枚,铜牌3枚。深入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入39463元为全县7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认真实施“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机构资助项目,全年向全县4家开展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机构,发放资助资金15000元。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7户,投入改造资金3.9463万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跟踪访视动态监测和落实帮扶工作,摸清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底数,目前,我县纳入监测残疾人户人数共计32人,其中已消除风险30人(边缘易致贫户9人,脱贫不稳定户21人),未消除风险2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各1人),两类残疾人都享受了相关的政策,落实了相应的帮扶举措。
(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残疾人之家之站示范点建设。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化服务。全年完成对1个残疾人之家,2个残疾人之站示范点建设,发放补助资金2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黟县残联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7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全县实际困难精神残疾人康复药费补助人数157人(其中6人为肇事肇祸者),目标任务147人,目标任务完成率106.80%;实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人数10人,目标任务8人,目标任务完成率125%;实际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8人,目标任务3人,目标任务完成率266.67%。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康复项目,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②经审查定点康复机构的儿童康复统计表,并随机抽查儿童康复档案,均签订康复安置协议,保证在训儿童训练时间,因病(事)终止康复、自动放弃康复,康复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整。评价组随机抽查了61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档案,均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重复补助、非残疾人补助、残疾人证和身份证重号、死亡未退出仍在享受补助的情况;查看10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档案,未发现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达标完成任务数71,查看实际完成任务数71,项目质量达标率100%。项目实际支付资金33.457万元,预算安排到位资金33.457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是:评价组随机抽取20户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2户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入户走访,项目实施对困难残疾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作用明显,救助对象满意度高。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见不良曝光事件。通过对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统计满意度为100%。评价得分98.02分,评价等级:优秀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个别档案填写不规范。
2、个别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设备、师资配置不符合规定。
(二)改进建议
1、建议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档案规范填写,同时黟县残联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确保定点康复机构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建议设备、师资配置不符合规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加强设备采购,积极招聘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教师等相关人员,使其设备、师资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开展第三方绩效是21年度10月底执行数是4.3917,年终决算实际执行数为5.2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获得康复服务人数共计291人,有康复需求人数共计291人,康复服务率100%;②截至评价日,获得辅具人数149人,需要辅具人数149人,辅具服务率100%。项目完成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弄虚作假行为;无服务质量投诉;康复工作未出现其他问题。上级资金到位10.76万元,实际使用10.76万元,上级资金使用率100%;本级资金到位4.3917万元,实际使用4.3917万元,本级资金使用率100%。
二是:评价组在康复对象清单中随机抽取20人进行电话回访,均得到了好评及满意,对残疾人生活质量均有提高。在随机抽取2人进行现场走访,均表示满意。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优秀
二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个别档案填写不规范;
2、创新发展政策单一。
(二)改进建议
1、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定点机构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发展其他创新政策。
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8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8.6115万元(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年初预算按20年任务数30人编制,后来省定指标按20人下达),完成预算的8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市残联下达我县具体的目标任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村委会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66人(实际补贴70人),就业培训30人(实际补贴36人),社会保险补贴15人,义教、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资助51人(实际资助57人)。2021年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计划投入23.02万元,实际支出23.0735万元,其中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支出6万元;阳光大棚等农业设施项目1.5万元;社保补贴0.9万元;培训1.535万元;村委会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8.4万元;残疾人大学生1.3万元;义教、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资助3.42万元。省财政下拨资金10.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2.8735万元。资金全部足额由银行代发到户,台账清晰,基础资料完善。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县残联严格按照《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行为。2021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投入资金23.0735万元,投入率为100.2%,资金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二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无 0.00
(二)改进建议: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受助对象成本增加,净收入有所下降,建议加大扶持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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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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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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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民生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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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黟县残疾人联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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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8 |
10.127 |
10.127 |
10 |
93.76% |
10 |
|
|||||||||||||||||||||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0.8 |
10.127 |
10.127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
|
1、完成省级下达任务147名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2、完成8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3名辅具适配。 |
1、完成省级下达任务157名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投入资金15.7万元 2、完成21人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辅具适配,投入资金17.757万元。 |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精神残疾人药补 |
≥147人 |
157 |
10 |
10 |
|
|
||||||||||||||||||||
|
|
指标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11人 |
18 |
10 |
10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困难残疾人药补 |
≥7万 |
3.9万 |
10 |
9 |
药补按20年完成数182人做预算安排,2021年精神药品纳入慢性病直接报销目录,享受对象减少。 |
|
|||||||||||||||||||||
|
|
指标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3.8万 |
6.227 |
10 |
10 |
|
|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程度 |
改善明显 |
明显 |
10 |
10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精神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明显 |
5 |
5 |
|
|
|||||||||||||||||||||
|
|
指标2:残疾儿童得到社会的关心帮助 |
明显提高 |
明显 |
5 |
5 |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指标1: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明显 |
10 |
10 |
|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95% |
≥98% |
5 |
4 |
|
|
||||||||||||||||||||
|
|
指标2:残疾儿童或家属对基本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95% |
≥98% |
5 |
5 |
|
|
||||||||||||||||||||||
|
|
总分 |
|
|
100 |
9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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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精准康复 |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2723 |
5.2723 |
10 |
105% |
10 |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5 |
5.2723 |
5.2723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为我县有康复需求的29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知识普及、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精准康复服务。 |
获得康复服务人数共计291人,其中获得辅具人数149人,为购买各类辅具提供补贴5.4426万元,康复服务率100%。项目总投入25.67万元。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291 |
291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获得服务规范率 |
95%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5 |
5.2723 |
15 |
15 |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程度 |
有所改善 |
明显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行动实施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改善的效果 |
改善明显 |
明显 |
5 |
5 |
|
|||||||||||||||||||||||
|
指标2:行动实施对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 |
明显提高 |
明显 |
5 |
5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指标1:项目成效影响程度 |
程度明显 |
明显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益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9.80% |
10 |
10 |
|
||||||||||||||||||||||
|
总分 |
|
|
100 |
100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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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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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就业创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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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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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资金 (万元) |
|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8.6115 |
10 |
0.875 |
10 |
|
||||||||||||||||||||||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
8.6115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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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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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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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 2、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 3、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66人 4、就业培训30人 5、社会保险补贴15人 6、残疾人大学生资助7名 7、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0人。 |
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20人 2、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3个3、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70人4、就业培训30人 5、社会保险补贴15人6、残疾人大学生资助8名 、7、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0人。 |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
20人 |
20人 |
5 |
5 |
|
|
||||||||||||||||||||
|
|
|
指标2: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 |
3个 |
3个 |
2 |
2 |
|
|
|||||||||||||||||||||
|
|
|
指标3: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 |
66人 |
70人 |
3 |
3 |
|
|
|||||||||||||||||||||
|
|
|
指标4:就业培训及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
60人 |
60人 |
5 |
5 |
|
|
|||||||||||||||||||||
|
|
|
指标5;社会保险补贴 |
15人 |
15人 |
3 |
3 |
|
|
|||||||||||||||||||||
|
|
|
指标6:残疾人大学生 |
7名 |
8名 |
2 |
2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接受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转化率 |
5人 |
5人 |
5 |
5 |
|
|
|||||||||||||||||||||
|
|
|
指标2:就业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44896 |
44896 |
10 |
10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残疾人就业创业 |
9.84 |
8.6115 |
10 |
10 |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年初预算按20年任务数30人编制,后来省定指标按20人下达。 |
|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
0.05 |
0.05 |
5 |
5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家庭水平 |
1 |
1 |
5 |
5 |
|
|
|||||||||||||||||||||
|
|
|
指标2:就业技能培训业务水平 |
有所提高 |
明显 |
5 |
5 |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指标1:持续促进残疾人提升创业就业能力 |
1 |
1 |
10 |
10 |
|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接受就业创业扶持、培训残疾人满意度 |
0.95 |
0.95 |
5 |
4 |
|
|
||||||||||||||||||||
|
|
|
指标2: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残疾大学生救助满意率 |
0.95 |
0.95 |
5 |
4 |
|
|
|||||||||||||||||||||
|
|
总分 |
|
|
100 |
98 |
|
|
||||||||||||||||||||||
|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部门(单位)名称 |
黟县残疾人联合会 |
||||||||||
|
年度 主要 任务 完成 情况 |
任务名称 |
完成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A,万元) |
|
全年执行数 (B,万元) |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
|
任务1 |
保障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及办公用品采购等 |
98.46 |
121.3 |
121.3 |
149.662 |
149.662 |
|
|
- |
||
|
任务2 |
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省预下达11.8万 |
22.6 |
21.927 |
21.927 |
33.457 |
33.457 |
|
|
- |
||
|
任务3 |
残疾人精准康复 |
5 |
5.2723 |
5.2723 |
25.6723 |
25.6723 |
|
|
- |
||
|
任务4 |
残疾人就业创业 |
9.84 |
8.6115 |
8.6115 |
21.3115 |
21.3115 |
|
|
|
||
|
任务5 |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态和需求动态更新 |
5 |
3.964 |
3.964 |
3.964 |
3.964 |
|
|
|
||
|
任务6 |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 |
20 |
3 |
3 |
7 |
7 |
|
|
|
||
|
任务7 |
黄山市第四届残运会 |
10 |
8.429 |
8.429 |
8.429 |
8.429 |
|
|
|
||
|
任务8 |
助残日慰问及困难残疾人补助 |
5 |
5.6 |
5.6 |
5.6 |
5.6 |
|
|
|
||
|
任务9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3 |
1.9463 |
1.9463 |
3.9463 |
3.9463 |
|
|
|
||
|
任务10 |
残疾学生资助人数及助残日六一儿童节慰问在校残疾儿童 |
2 |
1.945 |
1.945 |
3.672 |
3.672 |
|
|
|
||
|
任务11 |
“阳光家园”机构托养计划 |
|
|
|
1.5 |
1.5 |
|
|
|
||
|
金额合计 |
180.9 |
181.9951 |
181.9951 |
262.7141 |
262.7141 |
10 |
145.23% |
10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实施惠残民生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目标2: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 目标3:组织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和扶贫工作,改善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 目标4: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态和需求动态更新 目标5: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 目标6:组队参加黄山市第四届残运会,推动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发展。 目标7: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目标8:残疾学生资助人数 目标9:完成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
超额完成惠残民生工程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57人投资15.7万;儿童康复救助18人投资17.757万;完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291人及辅具适配和补贴投资25.6723万;完成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15人1.5万、顺利开展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及职业培训30人;为70个残疾人专职委员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8.4万;助残日儿童慰问及困难残疾人慰问5.6万;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7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7户投资3.9463万元,圆满完成黄山市第四届残运会的组队参加工作投入体育工作经费8.429万元;保障人员支出和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及办公用品采购全年执行资金149.662万元。 |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数 |
147人 |
157人 |
3 |
3 |
|
||||
|
指标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 |
10人 |
18人 |
3 |
3 |
|
||||||
|
指标3:残疾人就业创业、专职委员补助、残疾大学生资助等 |
171人 |
176人 |
3 |
3 |
|
||||||
|
指标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291人 |
291人 |
2 |
2 |
|
||||||
|
指标5: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 |
3个 |
3个 |
2 |
2 |
|
||||||
|
指标6: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5户 |
7户 |
3 |
3 |
年初预算按2020年完成数15户做预算安排,后期省市下达任务5户 |
||||||
|
指标7:残疾学生资助人数 |
23名 |
57名 |
2 |
2 |
|
||||||
|
|
指标8:困难残疾人慰问 |
125人 |
135人 |
2 |
2 |
|
|
|
|||
|
|
指标9:“阳光家园”机构托养计划 |
10人 |
10人 |
1 |
1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获得服务规范率 |
95% |
100% |
3 |
3 |
|
|||||
|
指标2:接受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转化率 |
5人 |
5人 |
3 |
3 |
|
||||||
|
指标3:就业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3 |
3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 |
2022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总成本 |
180.9万 |
181.99万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程度 |
改善明显 |
明显 |
5 |
5 |
|
||||
|
指标2: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
5% |
5% |
4 |
4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精神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明显 |
4 |
4 |
|
|||||
|
指标2:残疾儿童得到社会的关心帮助 |
明显提高 |
明显 |
4 |
4 |
|
||||||
|
指标3: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家庭水平 |
100% |
100% |
4 |
4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明显 |
3 |
3 |
|
|||||
|
指标2:项目成效影响程度 |
程度明显 |
明显 |
3 |
3 |
|
||||||
|
指标3:持续促进残疾人提升创业就业能力 |
100% |
10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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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 |
95% |
95%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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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康复对象受益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98%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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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残疾人就业创业、专职委员补助、残疾大学生资助等满意度 |
95% |
9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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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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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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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皖华徽会评字(2021)第597号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黟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黟县残联”)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以《民法典》《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规定为执业依据和执业准则,以《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日常绩效评价内容及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为具体评价标准,完成了有关评价工作并报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评价依据
1、黄山市残联、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民政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黄山市市场监管局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残联[2021]13号);
2、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市民政局、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残联[2021]14号);
3、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残联[2021]28号)。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2021年度目标任务为:为全县147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为8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人次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拨付情况
2021年项目计划资金28.4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12万元。
截至评价日,实际拨付资金33.45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12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一)评价小组
1、人员构成:成立了以朱少伟为组长,方园园、黄淑萍、张念华等为成员的评价小组。
2、数据、资料的收集方法: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收集所需评价资料:实施单位文件档案检查、询问和访谈、小组讨论、现场踏勘、民意调查等。
(二)按照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执行的评价工作,该评价指标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构成(详见评价指标表),指标分值100分,指标得分98.6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69.02分。
第一部分:项目申报管理(指标分值8分,指标得分8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5.6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①黟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黟政[2021]23号);②编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经过黟县人民政府批准;③编制的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指标得分3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1分)
①2021年4月19日,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②实施办法已报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备案;③编制的实施办法中目标任务、补助标准、项目管理、实施要求等均符合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④实施办法中设定了明确量化的绩效目标,2021年,为全县147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8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人次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⑤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黟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
3、申报符合性(指标分值3分,指标得分3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1分)
评价组随机抽取61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及10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档案进行案头审核、资料查看、受助对象电话核实等,申报条件符合规定、资料齐全、补助标准符合规定。
第二部分: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4、审批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①黟县残联制定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流程图、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听障、智障、孤独症、脑瘫儿童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流程图;②无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③申报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随机抽查61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及10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档案,未发现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3.5分)
5、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指标得分3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1分)
截至评价日,实际到位资金33.45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127万元。根据年度康复人数和标准计算应到位资金28.45万元,资金到位率117.60%。
6、资金拨付及时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截至评价日,实际拨付资金33.45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8.7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127万元。按计划时限应到位资金33.457万元,资金拨付及时性100%。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指标分值20分,指标得分18.6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3.02分)
7、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并能够有效运行。
2021年4月19日,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2017年5月31日,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7]24号)。
社会力量包括2021年1月8日收到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面粉2000斤价值8,000.00元,大米2000斤价值12,000.00元用于帮扶救助困难残疾人;黟县(特派员县)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正在申请中。
黟县残联制定了《黟县残联收支管理制度》《黟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黟县残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黟县残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工作制度》,并且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8、宣传到位情况(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黟县残联5月、8月、10月均印发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进行工作总结,结合第3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第五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等节点活动进行宣传。各乡镇认真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同时县残联组织残疾人康复项目知识问答、开展电话回访、发放政策告知书、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简介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黟县残联组织开展媒体宣传,依托单位网站、康复民生工程专题网站、各级政府网站的链接,加大了康复民生工程政策的解读。从总体上说,宣传多种形式、多平台,效果显著。
9、康复对象管理(指标分值4分,指标得分4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8分)
①民生项目数据录入准确、完整,精神残疾人药补录入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信息一致;②对康复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所有康复对象均全部录入信息系统;③根据黟县残联提供的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回访记录,回访辅助器具使用情况均良好,均无问题,同时根据困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考核表,训练起止日期显示残疾儿童真实在训。
10、档案管理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0.7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0.49分)
①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
②项目档案资料各个定点机构存在个别问题,如:黄山首康医院存在个别请假条请假日期为请假结束日期;
黄山市人民医院存在个别中期评估及训练计划无内容,康复医师签字处已签字;
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存在个别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或监护人处未签字;
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儿童档案存在个别智力残疾儿童能力评估表运动能力测评(总分表)第三次测评时间处未填写,但第三次康复目标处已填写。孤独症儿童档案存在部分困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中定点机构负责人签字处未签字;
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智障儿童档案存在个别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服务周期未填写,彩照未贴,康复需求评估与转介记录页评估机构名称、评估人与评估时间均未填写。孤独症儿童档案存在个别考勤表上显示当天出勤,但请假条显示当天请假。
具体扣分详见附件3:2021年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儿童康复档案扣分表。
11、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指标分值7分,指标得分6.9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4.83分)
黄山首康医院承接黟县残联康复救助儿童2人,黄山市人民医院承接黟县残联康复救助儿童1人,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承接黟县残联康复救助儿童1人,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承接黟县残联康复救助儿童3人,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承接黟县残联康复救助儿童3人。
①以上康复机构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②残联与辖区内定点康复机构、机构与残疾儿童家庭分别签订协议书;③残联与机构按协议管理要求,明确各自责任并落实;④机构安全制度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⑤康复教学训练质量基本符合要求;⑥教学康复场地基本符合要求;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符合要求;⑧设备、器材配备、玩教具配备基本符合要求(其中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不具备个别设备);⑨机构基本具备项目执行能力。依据评分标准指标扣分0.1分,实际扣分0.7分。
12、制度执行有效及验收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①2021年8月19日,黟县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年中督查的通知》(黟残[2021]12号),2021年8月由黟县残联组成督查组对乡镇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精准康复服务、残儿康复救助项目进行督查,填写督查表,注明工作开展情况及督查组成员签字;2021年10月19日,黟县残联出具《关于开展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督查的通知》;2021年10月29日,黟县残联出具《关于2021年黟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工作的验收报告》。
②验收资料完整、规范。
13、资料报送情况(指标分值1分,指标得分1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0.7分)
①黟县残联资料提供及时;②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5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3.5分)
14、制度建设与执行(指标分值1分,指标得分1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0.7分)
①黟县残联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2020年4月2日,黟县残联关于印发《黟县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4月17日,黟县残联关于印发《黟县残联收支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制度的通知;②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
15、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指标得分2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1.4分)
①已按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②根据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及资金测算表,项目应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③困难残疾人精神病药费补助资金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并标注专门用语;④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申请表格审批程序合规;⑤项目资金使用未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16、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指标分值1分,指标得分1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0.7分)
①项目资金支付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②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相关资金支付凭证已专门建档管理。
17、监督检查有效性(指标分值1分,指标得分1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0.7分)
2021年9月28日,黟县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开展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精准康复服务、残儿康复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进行督查,填写黟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资金专项督查表。
第六部分: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0分,指标得分3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1分)
18、目标任务完成率(指标分值8分,指标得分8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5.6分)
2021年全县实际困难精神残疾人康复药费补助人数157人(其中6人为肇事肇祸者),目标任务147人,目标任务完成率106.80%;实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人数10人,目标任务8人,目标任务完成率125%;实际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8人,目标任务3人,目标任务完成率266.67%。
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4.2分)
①截至评价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康复项目,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②经审查定点康复机构的儿童康复统计表,并随机抽查儿童康复档案,均签订康复安置协议,保证在训儿童训练时间,因病(事)终止康复、自动放弃康复,康复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整。
20、完成质量(指标分值10分,指标得分1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7分)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61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档案,均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重复补助、非残疾人补助、残疾人证和身份证重号、死亡未退出仍在享受补助的情况;查看10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档案,未发现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达标完成任务数71,查看实际完成任务数71,项目质量达标率100%。
21、资金支付率(指标分值6分,指标得分6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4.2分)
截至评价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33.457万元,预算安排到位资金33.457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第七部分: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0分,指标得分3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21分)
22、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指标得分1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7分)
评价组随机抽取20户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2户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入户走访,项目实施对困难残疾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作用明显,救助对象满意度高。
23、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10分,指标得分1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7分)
①评价组随机抽取20户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②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③未见不良曝光事件。
2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指标得分10分,实际得分占指标得分的70%,实际得分7分)
评价组随机抽取20户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统计满意度为100%。
(三)按照黄山市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日常绩效评价内容及标准执行的评价工作,分值30分,实际得分29分。
第一部分:工作部署(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1、2021年4月19日,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
2、黟县残联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推进会,工作务实高效,交办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
3、通过查验年度资金安排及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应付资金及时支付。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分值15分,实际得分14分)
4、截至评价日,每月及时报送分析报告及表格,按时报送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
5、开展民生工程康复救助项目走访活动,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残联。
6、截至评价日,民生工程信息系统录入数据准确、完整。精神病药补录入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名单一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信息录入完整。
7、截至评价日,民生工程辅具适配服务落实,资金及时支付,适配任务实际完成,受助者满意。
8、黟县残联积极参加省、市残联康复辅具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对辅具受益人进行使用指导或培训。
9、康复机构及基层残联残疾儿童训练和辅具适配基本档案完整、规范,康复方案、训练计划和评估结果齐全、真实。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个别档案填写不规范。依据评分标准扣0.5分。
10、康复机构场所设置与设施基本规范;康复机构人员、师资配置基本合理。个别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设备、师资配置不符合规定,如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不具备个别设备,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无专(兼)职、经过培训的教师。依据评分标准扣0.5分。
11、经电话抽查儿童康复训练质量基本有效规范。
12、承接黟县残联的康复机构,安全制度均已落实到位,建立了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制度,各项制度基本执行到位。
第三部分:项目宣传(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13、根据市残联要求报送典型事例。有照片、基本信息、受助情况及效果。
14、对承接本县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儿童训练调研走访(指导)2次。具有相关图片、督查记录等资料。
15、民生工程信息被省残联采用2篇、安徽农网采用1篇、市民生办采用3篇,省民生办采用1篇、黄山日报采用3篇,市残联采用17篇。
第四部分:项目效果(分值7分,实际得分7分)
16、截至评价日,民生工程按时完成。
17、评价组随机抽取20户救助对象进行电话访问,2户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入户走访,统计满意度100%。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投诉,未见不良曝光事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
18、有项目回访记录,2021年10月20日出具《黟县残联2021年度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加分项
19、未发现承接中国残联试点工作,承接上级残联额外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康复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国、全省创新,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好的做法、经验等被国家和省表彰、推广、批转的等。
三、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8.02分,评价等级: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个别档案填写不规范。
2、个别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设备、师资配置不符合规定。
(二)改进建议
1、建议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档案规范填写,同时黟县残联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确保定点康复机构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建议设备、师资配置不符合规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加强设备采购,积极招聘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教师等相关人员,使其设备、师资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皖华徽会评字(2021)第584号
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黟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黟县残联”)2021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以《民法典》《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规定为执业依据和执业准则,以《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绩效评价指标》《黄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日常工作绩效评价指标》《2021年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工作日常绩效评价内容及标准》为具体评价标准,完成了有关评价工作并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黟县2021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项目是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17]23 号 )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8〕87号)的要求,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根据黟县残联制定的《关于做好2021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通知》(黟残[2021]7号),2021年度目标任务为:安排残疾人精准康复291人,将任务分解至乡镇村,各乡镇根据残疾人动态更新有康复需求人员名单进行安排,优先考虑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户多残家庭、建档立卡残疾人,实名制安排到每个人。
(二)项目资金来源
2021年项目到位资金15.151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到位资金10.7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4.391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一)评价小组
1、人员构成:成立了以朱少伟为组长,方园园、黄淑萍、张念华等为成员的评价小组。
2、数据、资料的收集方法: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收集所需评价资料:实施单位文件档案检查、询问和访谈、小组讨论、现场踏勘、民意调查等。
(二)按照评价办法执行的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分为四项指标,第一项指标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绩效评价指标,占总分的70%,共计70分;第二项指标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日常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占总分的10%,共计10分;第三项指标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工作日常绩效评价指标,占总分的10%,共计10分;第四项为定点机构服务指标,占总分的10%,共计10分。
第一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绩效评价指标(满分70分,实际得分70分)
(一)基础建设(满分18.9分,实际得分18.9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1分,实际得分2.1分)
①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2021年黟县精准康复工作计划》;②工作要点中明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③编制的工作要点符合《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17〕2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16〕89号)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2.1分。
2、政策和服务能力建设(满分10.5分,实际得分10.5分)
①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通知》;②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召开2021年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③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开展黟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通知》。依据评分标准得10.5分。
3、机制建设与运行(满分6.3分,实际得分6.3分)
①2017年5月31日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成立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②2021年9月25日黟县残联制定的《关于调整黟县辅助器具服务专家技术组成员的通知》(歙残工委[2020]5号)中,成立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技术指导组;③后附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及专业康复机构名单;④建立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依据评分标准得6.3分。
(二)资金投入(满分5.6分,实际得分5.6分)
4、本级资金投入(满分5.6分,实际得分5.6分)
①截至评价日,黟县残联本级投入了4.3917万元;②社会力量包括2021年1月8日收到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面粉2000斤价值8,000.00元,大米2000斤价值12,000.00元用于帮扶救助困难残疾人。依据评分标准得5.6分。
(三)规范程序(满分8.4分,实际得分8.4分)
5、工作流程规范性(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依据上一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采取入户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开展康复需求评估;②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③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④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康复需求不明确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专业评估进行评估,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均存放在相应的卫生机构。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6、康复服务规范性(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①2017年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7]74号);②评价组随机抽查了2位康复服务对象进行实地入户走访,通过口头了解康复服务实施情况良好,康复效果显著;③评价组抽查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档案50份,每份内含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评估需求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档案基本完整。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7、检查评估规范性(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①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②2021年,黟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年中督查的通知》,并适时开展了督查工作。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四)服务保障(满分4.2分,实际得分4.2分)
8、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满分4.2分,实际得分4.2分)
①2019年6月17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9]13号)。被评价单位提供了部分残疾儿童黟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结算单,显示部分残疾儿童享受了医保报销;②黟县残联和黟县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黟残[2017]10号);③2021年黟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召开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会的通知》,并在2021年4月29日下午开展培训会。依据评分标准得4.2分。
(五)重点工作(满分5.6分,实际得分5.6分)
9、家庭医生签约(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①黟县残联和黟县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黟残[2017]10号),通知中有针对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②黟县残联与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残疾人相关信息共享。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10、辅具服务工作(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①辅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处方等相关资料均存放在相应的卫生院;②由卫生院人员对其定期进行辅具适配服务;③截至评价日,用于辅具适配工作总金额8.0326万元,辅具人员共计149人,人均投入金额539.1元;④根据安徽省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通知》(皖康复办[2019]11号),由省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在省残联确定的供应商清单中进行选择。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六)宣传工作(满分1.4分,实际得分1.4分)
11、宣传到位情况(满分1.4分,实际得分1.4分)
黟县残联通过图片、视频、网站、上户、摆台、电子屏等方式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政策。政策的宣传效果较好。依据评分标准得1.4分。
(七)资金投入(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12、资金到位情况(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截至评价日,上级资金到位10.76万元,实际使用10.76万元,上级资金使用率100%;本级资金到位4.3917万元,实际使用4.3917万元,本级资金使用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八)财务管理(满分2.1分,实际得分2.1分)
1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1.4分,实际得分1.4分)
①残疾人精准康复资金专账核算,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②康复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依据评分标准得1.4分。
14、服务监督有效性(满分0.7分,实际得分0.7分)
2021年黟县残联适时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精准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出具了《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资金督查表》。依据评分标准得0.7分。
(九)任务完成情况(满分7分,实际得分7分)
15、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7分,实际得分7分)
①截至评价日,获得康复服务人数共计291人,有康复需求人数共计291人,康复服务率100%;②截至评价日,获得辅具人数149人,需要辅具人数149人,辅具服务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7分。
(十)任务完成质量 (满分7分,实际得分7分)
16、目标完成质量(满分7分,实际得分7分)
①支持性服务在获得的全部服务中所占比例为0;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③无弄虚作假行为;④无服务质量投诉;⑤康复工作未出现其他问题。依据评分标准得7分。
(十一)事业效益(满分7分,实际得分7分)
17、社会效益(满分4.2分,实际得分4.2分)
评价组在康复对象清单中随机抽取20人进行电话回访,均得到了好评,对残疾人生活质量均有提高。依据评分标准得4.2分。
18、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满分2.8分,实际得分2.8分)
评价组在康复对象清单中随机抽取20人进行电话回访,均表示满意,随机抽取2人进行现场走访,均表示满意。依据评分标准得2.8分。
第二项:残疾人康复服务日常工作绩效评价指标(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十二)日常事务(满分6.3分,实际得分6.3分)
19、工作安排部署(满分1分,实际得分 1分)
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召开2021年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2021年黟县精准康复工作计划》;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2021年上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20、组织督查考核(满分0.6分,实际得分0.6分)
2021年黟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年中督查的通知》(黟残[2021]12号),对各乡镇残联、卫生院进行督查指导考核,并适时下发了《关于精准康复服务和康复民生工程等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依据评分标准得0.6分。
21、实际工作效能(满分0.6分,实际得分0.6分)
黟县残联上传下达顺畅,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和时限办结报送,未见迟报或漏报现象。依据评分标准得0.6分。
22、重点工作文件资料报送(满分4.1分,实际得分4.1分)
①2018年12月28日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黟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黟政[2018]66号);②2021年黟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召开2021年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会的通知》;③黟县人民政府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黟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黟残共[2018]1号);④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⑤评价组抽查了民生工程4月-11月的分析报告,均按时完成报送;⑥2021年10月25日黟县残联制定了2021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绩效评价报告;⑦黟县残疾人联合会、黟县教育局、黟县公安局、黟县民政局、黟县财政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黟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黟残[2021]6号),黟县残联、黟县财政局、黟县医疗保障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黟县民政局、黟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黟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据评分标准得4.1分。
(十三)活动开展(满分2分,实际得分2分)
23、节点活动(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并积极开展了活动;②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第五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③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24、业务培训(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2021年黟县残联下发了《关于举办2021年乡镇、村(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对各乡镇残联分管领导;各乡镇理事长;各乡镇卫康复人员;各村(社区)康复人员进行了培训。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十四)数据录入(满分0.7分,实际得分0.7分)
25、精准康复服务系统管理(满分0.3分,实际得分0.3分)
评价组查看了黟县残联精准康复服务系统,数据显示第四季度完成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0.3分。
26、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满分0.2分,实际得分0.2分)
评价组查看黟县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核对了精神病药补录入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的名单,信息一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信息录入完整。依据评分标准得0.2分。
27、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满分0.2分,实际得分0.2分)
评价组查看了黟县残联事业统计报表,数据显示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录入、上报,无逻辑错误。依据评分标准得0.2分。
(十五)康复宣传(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28、宣传信息(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省残联采用2篇、安徽农网采用1篇、市民生办采用3篇,省民生办采用1篇、黄山日报采用3篇,市残联采用17篇;②无负面新闻曝光。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第三项: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工作日常绩效评价指标(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
(十六)项目服务管理(满分2.5分,实际得分2.5分)
29、辅具适配服务率(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评价组通过查看数据库录入,截止评价日,辅具需求人数149人,辅具服务人数149人,辅具适配服务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30、服务管理制度(满分0.5分,实际得分0.5分)
①2021年黟县残联印发了《黟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依据评分标准得0.5分。
31、采购及相关事宜(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根据安徽省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的通知》(皖康复办[2019]11号),由省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在省残联确定的供应商清单中进行选择;②由省残联统一招标,评价组无法查看资料是否完备;③招标产品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程序合规;④招标前有对残疾人辅具的需求做筛查;⑤黄山市残联对黟县残联采购有监管;⑥评价组翻看了黟县残联的采购合同,已全部签订完毕;⑦有产品验收报告;⑧截至评价日,项目招标采购资金已完全支付。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十七)辅具业务开展(满分3分,实际得分3分)
32、适配服务(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2021年9月25日黟县残联制定的《关于调整黟县辅助器具服务专家技术组成员的通知》(黟残工委[2020]5号)中,成立了黟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技术指导组,组成成员为医师、假肢矫形器技师、残联系统工作人员;②辅具适配任务完成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33、辅具档案(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评价组翻阅查看了残疾人辅具适配的档案,档案内有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年度汇总表、回访记录表;②档案填写完整,没有明显的缺项漏项。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34、残疾人宣教(满分0.3分,实际得分0.3分)
评价组对受益人的辅具宣教情况进行了解,黟县残联对残疾人进行辅具交付使用后的宣教人数为156人,适配人数63人,宣教率242.9%。依据评分标准得0.3分。
35、服务情况(满分0.2分,实际得分0.2分)
评价组通过对残疾人辅具损坏情况进行了解,黟县残联对采购后发放辅具发现有损坏时,会联系供货方,进行调换。依据评分标准得0.2分。
36、满意度调查(满分0.5分,实际得分0.5分)
评价组在服务对象清单中随机抽取10人进行电话回访,均表示满意。依据评分标准得0.5分。
(十八)人才培养(满分1.5分,实际得分1.5分)
37、辅具人才培养及宣教(满分1.5分,实际得分1.5分)
①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召开2021年黟县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班的通知》,2021年黟县残联制定了《关于召开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培训会的通知》。②2021年安徽省辅具培训共2次,黟县参加了一次,培训率为5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十九)项目宣传(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38、典型实例(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①2021年媒体未曝光黟县残联辅具服务不良事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投诉,没有出现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现象;②2021年黟县完成了残疾人典型事例上报。除了黟县残联系统网站外,新闻电视等均对黟县残联进行了宣传报道。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二十)物资、经费管理及特色发展(满分2分,实际得分2分)
39、资金管理(满分0.6分,实际得分0.6分)
评价组通过查看黟县残联项目管理制度发现,黟县残联资金使用到位,资金管理规范。依据评分标准得0.6分。
40、额外配套经费(满分0.5分,实际得分0.5分)
评价组通过对黟县残联地方资金配套情况的了解,黟县残联引入地方配套经费4.3917万元。依据评分标准得0.5分。
41、物资管理(满分0.7分,实际得分0.7分)
评价组通过对黟县残联项目内物资情况的了解,黟县残联辅具项目内物资账目清楚,有对应的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账目清晰,无人情发放,发放手续齐全,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依据评分标准得0.7分。
42、特色发展(满分0.2分,实际得分0.2分)
①黟县残联、黟县财政局、黟县医疗保障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黟县民政局、黟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黟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②2021年黟县有残联发展创新展厅。依据评分标准得0.2分。
第四项:定点机构绩效评价指标(满分10分,实际得分9.8分)
依据2021年黟县残联精准康复档案(各定点机构)完整性评价表评定,黄山首康医院有2名黟县脑瘫儿童,黄山市人民医院有一名黟县脑瘫儿童,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有一名黟县脑瘫儿童,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有黟县智障儿童1名、孤独症儿童2名,黄山市贝蓓儿童康复指导中心有黟县智障儿童2名、孤独症儿童1名。①这些机构档案基本完整,但存在个别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或监护人处未签字;②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有户外活动场地但不可利用,不安全。依据评分标准得9.8分。
三、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承接黟县残联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个别档案填写不规范;
2、创新发展政策单一。
(二)改进建议
1、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定点机构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发展其他创新政策。
黟县残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
|
|
因公出国(境)费 |
|
|
|
公务接待费 |
3.7 |
3.69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黟县残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黟县残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黟县残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3.69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下降的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2021年黟县残联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用于接待上级残联、外县残联系统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乡镇残联及村级残协组织等公务往来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无减少情况。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末,黟县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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