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81172/202405-0000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黟县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2024-05-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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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解读

作者:黟县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4-05-06 08:45 信息来源:黟县红十字会 阅读次数:

   大家好,我是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洪国胜。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此法共七章30条,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今天主要和大家共同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立法目的及亮点特色。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立法目的
  (一)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二)维护人的尊严;
  (三)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四)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2.为什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选择5月8日施行?
   5月8日是红十字运动创始人亨利·杜南的诞辰纪念日。1948年,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决定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2017年的这一天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选择这一天作为新版红十字会法的正式施行之日,对红十字会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
   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目的及意义
  (一)保护:增加法律责任,是对红十字会这一国家品牌进行立法保护。
  (二)支持:明晰和完善红十字会的“三救三献”职责,是对红十字会工作拓展的支持。
  (三)规范:对红十字会财产收支加强监管,有利于红十字会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公信力。
  (四)审慎:一部30条的法律经过三审才通过,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红十字会法的修订非常审慎,体现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高度重视。
   4.修订后的亮点特色
   (一)增加法律责任一章,保护红十字运动。
增设法律责任一章共三条,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进行明确,如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等;同时也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如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增加“三献”职责,助力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国红十字会原来的主要工作是通常所说的“三救”,即救助、救护、救援,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既包括“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等传统职责,也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等 “三献”新职责。
   (三)编织制度的笼子,完善对红十字会监管。曾经,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来自各方的监督,以及红十字会财产收入的信息透明等方面存在制度的缺失。这次法律修订的一大亮点就在于编好制度的笼子,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修订后的法律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如: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等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