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81172/201912-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 2019-12-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不能献血的人群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11 09:05 信息来源:黟县红十字会 阅读次数:

不能献血的人群有:


    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重要脏器疾患或主要脏器手术切除者;

恶性肿瘤病患者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血液病患者、异常出血性疾病患者;

高血压患者、慢性皮肤病患者;

惊厥、晕厥、癫厥患者;

体弱多病经常头晕、眼花、耳鸣者;

血液病、内分泌病、眼科病和神经性系统疾病患者;

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患。


下列几种情况暂时不宜献血:


    妇女月经期、孕期、分娩后半年内,流产后三个月内;

普通小手术后6个月内,如阑尾切除、扁桃腺切除术等;

轻度疾患,如头晕、头痛、发热、痛经、神经过敏等;

接受血液或血液制品5年内;

与传染性肝炎密切接触者6个月内;

正在进行药物治疗者和对药物过敏者;

正在进行疫苗接种者2至4周;

血吸虫病患者;

不能解释的体重下降,长期发热及淋巴结肿大,在确诊前不宜献血;

一周前感冒吃药者不宜献血;

医生认为暂时不宜献血的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