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4292/202306-00012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1-15
发布机构: 黟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3-06-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体悟实训工作管理细则

作者:黟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0:21 信息来源:黟县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县委关于“四千工程”总体部署,为抓好体悟实训日常工作和选派人员的管理服务,确保规范、安全、高效推进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二条 体悟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四千工程”体悟实训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管理细则、考核办法等,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体悟实训工作高效开展。

2.协调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上级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等,做好工作总结和汇报。

3.做好与体悟实训各分队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督促选派人员落实日常工作,包括工作日志、心得体会、招引线索等,并做好收集、综合、上报、考核等工作。

4.组织开展体悟实训工作成效、经验典型的宣传报道,编发信息、简报等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选派单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选派单位要加强对选派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选派人员全面融入企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体悟实训。

2.各选派单位要加快对接各自选派人员体悟实训期间挖掘的双招双引线索,进行梳理分类、项目考察、项目洽谈、项目签约等工作。

3.各选派单位要做好选派人员体悟实训期间工作和生活保障。

第四条 体悟实训人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上情动态。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宏观政策动向,进一步强化对上联络,有针对性加强政策、资金、项目的对接争取。

2.深入企业(单位)体悟实训。各选派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单位)的经营理念、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重点从企业(单位)的角度来体悟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分析企业(单位)对政府的需求和政府应当如何为企业服务。

3.学习先进经验。重点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理念创新思路、务实举措,结合我县实际探索落地转化措施。

4.开展“双招双引”。利用实训机会实施“双招双引”,做好黟县投资创业、科技创新环境及政策宣传工作,协助投资促进局做好潜在来黟投资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协调联络。

5.强化沟通交流。畅通与外地市县有关部门、企业的学习交流,加强与外地企业家、旅外黟县籍优秀人才的交流联络,依托商会打造合作品牌,举办“外地企业家黟县行”“旅外人才家乡行”等活动,搭建黟县与长三角地区、大湾区等其他城市合作交流平台,拓展交流领域、深化合作内涵。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 体悟实训工作在县落实全市“四千工程”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体悟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选派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

第六条 体悟实训队以选派地区为单位,设队长、副队长,负责队内各项工作落实。

第七条 体悟实训队依据人员和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临时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实训队重要事项。

第八条 临时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联系1个实训小组,负责督促各项工作推进。

第四章 学习机制

第九条 各实训分队(实训小组)每月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学习活动。

第十条 定期提交体悟体会。选派人员每周要撰写1篇学习心得,县融媒体将定期刊发选派人员所思所悟。

第十一条 体悟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参加体悟实训人员应撰写一篇高质量实训总结。各实训分队(或实训小组)至少围绕1个主题撰写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至少1个改进工作的创新性举措,由县委组织部、县投资促进局会同有关单位汇总梳理后呈报县委县政府。

第五章 工作纪实制度

第十二条 坚持日记、周报、月总结。每天填写工作日志,重点记录工作内容和体会;每周撰写学习心得;每月进行工作小结。记录日志是否齐全、认真,将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信息报送制度

第十三条 各实训分队应确定1名信息员,原则上每周报送1篇实训信息,含文字、图片等内容,及时展示动态工作、阶段性成效。综合信息报送内容由各分队队长审核把关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第七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四条 因病、因事等请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且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1天及以下的由各实训分队队长审批,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请假2天及以上的,实训人员经实训分队队长同意后,并由本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委组织部备案。实训分队队长请假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

3.凡离开实训城市的选派人员,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应向各实训分队队长报告,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同意方可离开。

4.所有请假均应按驻在企业(单位)请销假制度履行相应手续。

5.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按审批权限销假。

第八章 纪律要求

第十五条 选派人员应深刻理解体悟实训的意义,自觉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严守政治纪律,严禁做任何有损黟县形象的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团结一致投入体悟实训,维护黟县形象。

2.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严禁铺张浪费、借实训之机办私事、请吃吃请、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得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公款互送礼品。严禁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大声喧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体悟实训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

3.严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法规,严禁思想懈怠、不执行或变相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上级、黄山以及实训所在城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4.严守组织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自以为是、各行其是、私自决定重大事项。临时党支部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多沟通商量,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各地区分队队长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全体队员要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搞无原则的迁就。

5.严守工作学习纪律,严禁松松垮垮、敷衍应付、“镀金”“度假”思想。人人争当实训尖兵和学习标兵坚持学中干、干中学,进一步激发工作学习热情。各队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6.严守生活纪律,严禁贪图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保持健康阳光的生活方式,不得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坚决杜绝失礼失态、酗酒闹事等有损形象的不良行为。

7.严守保密规定严禁打探或泄露实训单位内部秘密。严禁以互联网和其他非密网络传输涉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体悟实训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发微信朋友圈及传至其他社交媒体。不得将掌握的工作秘密等向无关人员泄露。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微信群管理,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

8.严守实训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干扰正常经营管理。与实训单位深度融合,支持配合实训单位工作,服从实训单位管理,当好职员,不搞特殊化,不指手画脚。虚心请教,用心体悟,充分尊重企业和企业家,真正读懂企业和企业家,改造提升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寻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破题之道。

9.严守请销假制度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不论因公、因私请假,应提前准备有关手续,预留适当的审批时间,避免临时动议,严禁先斩后奏。各分队队长在审核时,应对组员的请假事由、必要性、手续是否齐备进行把关。建立请假台账,定期汇总上报。

10.模范遵守实训企业(单位)各项管理规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各实训队召开会议,原则上安排在“一早一晚”和周末,不得占用实训企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 实行体悟实训退出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各分队、临时党支部研究认定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后,及时调整出体悟实训队伍,并予以通报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继续任职的;

2.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3.作风不实,未认真履行职责,实训企业(单位)意见较大的;

4.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3次以上或连续 2个工作日不到岗的;

6.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实训城市超过 2次的;

7.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第九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七条 考核的原则与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八条 日常考核,主要考核选派人员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出勤情况考核。严格遵守出勤纪律,迟到、早退或未请假擅自离岗的,每出现一次扣 2分

2.工作日志考核。工作日志没有做到日事日记、敷衍了事的,每发现一次视情扣 1-2分。

3.心得体会考核。每周提交心得体会,每少报一次扣 2分。

4.交办任务考核。组织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 1-3分。

第十九条 对实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加分。

1.典型推广。实训期间,选派人员开展的创新工作,以经验交流会、全员论坛等面上交流的,每项加 2分;信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的,或被省市有关部门信息简报采用的,每条加 3-5分。

2.活动组织。实训期间,选派人员成功组织外出参观或考察活动,每次加 2-3分。

3.彰显风采。实训期间,选派人员在选派企业表现突出获得书面表扬或弘扬正能量得到表彰的,每次加5分。

4.合理化建议。对实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运用,每次加 3-5分。

第二十条 期满考核,主要考核实训总结报告质量。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训结束后,由各实训分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考核,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实训成果等提出评价等次,并按照 30%以内的比例评选优秀实训小组及优秀学员实训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依据之一。对于优秀学员及典型事例将予以宣传报道,并通报表扬。体悟实训考核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及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不遵守实训管理规定、消极应付或违法违纪违规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责。

第十章经费保障

第二十二条 支出范围。体悟实训选派人员主要为公职人员、民营企业家和因工作需要选派的村干部等。费用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体悟实训队员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助及往返黟县的交通费等;体悟实训相关会议、活动及体悟实训队员配备的相关书本费、推介资料宣传资料及印刷费等;体悟实训工作中因疫情防控要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体悟实训工作来黟县进行项目考察用车、用餐等其他接待费用等。具体参照《全市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支出标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费用管理。原则上住宿按两人一间标准进行安排,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据实结算,不超过实训城市住宿标准。市内交通费比照黄山市科级干部交通补贴按600元/人/月包干使用;生活补助按照《关于全省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56号)精神,省内挂职发放生活补助800元/人/月包干使用,省外挂职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人/月包干使用,离开实训城市超过半个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往返黟县的交通费按规定凭票报销;特殊事项一事一议。

第二十四条 经费保障方式。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专项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安排到县投资促进局,由县投资促进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审核支付。徽黄公司和国有企业经费参照支出标准由派出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县投资促进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