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黟县“双招双引”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黟县“双招双引”考核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单位、县属国企:
为贯彻落实黟县《关于贯彻市县联动 强力推进“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方案》(黟招组办〔2022〕3号)文件有关要求,评估考核全县“双招双引”工作,现将《2023年黟县“双招双引”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黟县“双招双引”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黟县《关于贯彻市县联动 强力推进“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方案》(黟招组办〔2022〕3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下达区县(园区)2023年度招大引强工作目标的通知》(黄双招双引办〔2023〕3号)、《2023年黄山市“双招双引”考核实施细则》(黄双招双引办〔2023〕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工作流程
(一) 材料报送
各乡镇、县直单位、县属国企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双招双引”外出招商、新签项目(含新签亿元项目、亿元制造业项目、10亿元及以上项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项目开、竣工情况、项目纳统情况、加分项等服务项目佐证材料报送至县投资促进局。
(二) 复审
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初审结果报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 上会研究
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23年度全县“双招双引”工作考核结果提请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结果发布
经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对考核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二、其他
本细则由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乡镇“双招双引”考核评分标准
2.县直单位、县属国企“双招双引”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023乡镇及县直单位、县属国企“双招双引”考核评分标准.xlsx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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