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1064292/202406-00013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4-06-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黟县投资促进局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黟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10:02 信息来源:黟县投资促进局 阅读次数:

黟县投资促进局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新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我局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不含签订劳务合同人员)

二、考核内容

    聘用人员应当服从分配和安排,工作态度端正;聘用人员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工作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全面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标准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个等次。

(一)确定为合格等次须有具备下列条件:

1、服从工作安排,有责任心,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聘用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不强,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程序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考核。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同时填写《黟县投资促进局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按照4:3:3的权重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聘用人员互评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打分,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成绩在60分以上,经考核情况属实的,评定为合格等次;成绩在60分以下,经考核经考核情况属实的,评定为定为不合格等次。

3、党组会审议考核等次,确定等次后公示3-5个工作日。

七、考核结果运用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目标考核奖发放的主要依据。

1、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度目标考核奖按照规定予以发放。

2、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的目标考核奖。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拒不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仍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考核相关事宜

1、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按照每月22天计算,含3个月)的聘用人员,但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聘用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内的,当年不参加考核,年终目标奖不予发放,试用期结束,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包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年终目标考核奖经党组会研究后给予适当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后再做决定。

九、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实施工作。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2、办公室负责做好考核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