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88569349/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8-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20250821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征集】《黟县经济开发区五东殿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作者:黟县经开区 发布时间:2025-08-21 17:32 信息来源: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次数:

《黟县经济开发区五东殿单元详细规划》

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我单位组织编制了《黟县经济开发区五东殿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编制情况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西至规划新一路,南至规划新三路,东至碧阳镇政府以东,北至霁水河,规划用地面积为152.86公顷。

(三)功能定位

黟县“产业聚集、龙头引领、总量做大、特色鲜明”的省级产业园区,中心城区的综合开发单元。以发展园区主导产业,集生产、研发、居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五区”功能结构。其中,

“一轴”:即沿城西路(黟七线)的产业发展轴。

“五区”:电子设备区、绿色食品区、纺织产业区、电气机械设备区和配套服务区。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07

居住用地面积为14.7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9.67%。为现状居住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用地面积为1.6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06%。

2)机关团体用地

用地面积为3.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01%。主要分布在单元东侧和北侧。

3)科研用地

用地面积为7.6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00%。主要集中分布在单元的北侧。

4)教育用地

用地面积为3.1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03%。为现状保留的职业教育学校,为开发区企业配套服务。

3、商业服务业用地(09

用地面积为3.2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13%。主要为现状沿公路布局的商业。

4、工矿用地(10

用地面积为84.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5.32%。

5、交通运输用地(12

1)公路用地

用地面积为0.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37%。

2)城镇村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为23.2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5.2%

6、公用设施用地(13

1)排水用地

总用地面积为0.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47%。主要分布在东侧、南侧和北侧三处。

2)供电用地

用地面积为0.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42%。主要分布在东侧、北侧两处。

3)燃气用地

用地面积为0.8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56%。

4)环卫用地

用地面积为0.1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09%。

5)消防用地

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24%。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1)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为1.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67%。

2)防护绿地

用地面积为1.4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97%。

3)广场用地

用地面积为0.4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31%。

8、特殊用地(15

用地面积为1.9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30%。

9、留白用地(16

用地面积为3.3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19%。

二、公示时间

30天(2025821日至2025920日)

三、公示方式

1、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网站

2、碧阳镇人民政府、丰梧村委会、碧山村委会公示栏

四、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黟县五东殿片区五黑大楼三楼309

邮编:245500

联系人:程超逸

联系电话:0559-5524609

电子邮箱:3810883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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