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435/202406-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计划生育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

作者:黟县碧阳镇 发布时间:2024-06-24 10:16 信息来源: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发放标准:690/人/月

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发放标准:800元/人/月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三级:300元/人/月;二级:400元/人/月;一级:6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