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潘志伟(主任)
主要职能:承担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全面发展。依法开展世界文化遗产、古村落和古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
电话:5542088
办公地点:宏村镇政府二楼219办公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