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附件2
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58.43 |
0 |
|
0 |
2.57 |
55.86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07万元,下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黟县县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统一安排到市外办,不安排到部门,由市外办统筹安排并由市外办集中公开。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7万元,比2024年减少0.1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其中一辆公务用车(洒水车)无偿给中环节公司使用,车辆产生所有费用由中环节公司承担。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7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5.8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和客商来宏村洽谈项目接待开支。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黟县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