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451/202510-0000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标准(2025年)(二)

作者:黟县宏村镇 发布时间:2025-10-09 09:08 信息来源: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孕优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经费结算方式为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县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有正对性的增加服务内容,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检查经费结算标准,结算标准超出240元的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