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有什么财政政策?
1.扶持对象
农田建设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鼓励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进行投入。
2.补助标准
全省总体平均补助2250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元/亩左右,省级财政补助625元/亩,剩余部分资金由市县统筹落实。
3.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内容。省财政补助资金除用于上述用途外,还可用于项目区农业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智慧农业等数字和信息化新技术的推广运用。
4.补助程序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对于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涉企企业与单位等申报实施的易于核实和计量农田建设项目,鼓励采取先建后补支持方式,由各地制定统一的补助工程范围、建设和补助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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