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443/202412-0000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农家书屋管理系统”使用的说明

作者:黟县渔亭镇 发布时间:2024-12-02 08:57 信息来源: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农家书屋一周开门5天,是基本工作要求。根据我省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的工作实际,农家书屋日常在开门提供实体出版物借阅服务的同时,同步开启放置在书屋内的计算机设备、做好日志记录,为群众提供网上数字阅读服务,也是书屋日常正常运转的基本工作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安徽省农家书屋管理系统”只是电子化的农家书屋工作日志记录手段,用好该系统能够更方便、更有效服务日常管理,也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及时查询掌握管理数据、加强和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如果一个农家书屋日常能够做到正常开关门,只是与开关门同步开启和关闭数字阅读服务和管理系统,不是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问题,而是起码的工作标准。

根据反映和了解的情况,个别农家书屋配备的计算机被挪用,或将书屋管理系统安装在非农家书屋内的电脑上,有的工作人员孤立地在这些计算机系统上进行书屋“开关门”操作,类似于“签到签退”,涉嫌形式主义,增加工作负担,必须予以重视和及时整改。

因此,各地要结合实际使用好“安徽省农家书屋管理系统”,发挥好其辅助管理的功能作用,但不能作强制“签到签退”的统一硬性要求,也不能把其作为考核评比依据。

省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