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443/202412-00017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省财政厅 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1.37亿元

作者:黟县渔亭镇 发布时间:2024-12-26 09:56 信息来源: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达中央和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37亿元,专项支持灾区开展2024-2025年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本次救助工作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地区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抓实抓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