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443/202501-0000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2024年)

作者:黟县渔亭镇 发布时间:2025-01-02 10:12 信息来源: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发放标准:690/人/月

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发放标准:800元/人/月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三级:300元/人/月;二级:400元/人/月;一级:6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