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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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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154443/202503-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标准(2025年)
作者:黟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3-19 11:14
信息来源: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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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优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经费结算方式为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县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有正对性的增加服务内容,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检查经费结算标准,结算标准超出240元的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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