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应急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59号)要求,结合各乡镇受灾情况和救助需求,现决定下拨你乡(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 万元。现就管好、用好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使用范围
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规定执行,用于受灾群众救助,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做好救灾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救助程序及标准
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规范执行。救灾资金下达后,各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到村分配方案,并张榜公示。各村根据乡镇分配方案,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扩大到村民组长和部分村民代表),确定到户名单,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应急局备案。
三、资金使用时间要求
各乡镇接通知后,乡镇、村两级立即研究救灾款到村、到户分配方案,确保于4月30日前打卡到位,并将相关资料报县应急局。
附:1.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汇总表
黟 县 财 政 局 黟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碧阳镇
|
12
|
|
2
|
宏村镇
|
2.1
|
|
3
|
西递镇
|
2.7
|
|
4
|
渔亭镇
|
2.1
|
|
5
|
柯村镇
|
1.1
|
|
合计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