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4523/202209-00020 信息分类: 人口与计生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黟县美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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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作者:黟县美溪乡 发布时间:2022-09-19 09:16 信息来源:黟县美溪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培育新时代人口家庭观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聚焦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等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2日,我单位就《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意见征集,9月2日根据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修改,正式发文。

三、工作目标

2025年,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群众“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新型婚育观念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育支持措施更加完善,全社会支持生育、促进生育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最终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人口均衡发展。

四、对象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重点宣传内容

宣传优化生育政策。持续深入宣传优化生育政策,讲清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突出特点、主要任务和宣传口号宣传配套支持措施。大力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关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各方面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尊重父母、尊重生育、儿童优先、男女平等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宣传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项目和“安心托幼”等活动,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营造生育友好环境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

()做好重点对象宣传

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将《人口法》、省《条例》及优化生育政策纳入党委中心组或主任办公会议学习内容,全面把握新规定、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与县委党校合作,将国情国策省情及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纳入党校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对优化生育政策的认识。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培训。年底前举办一期专题培训,深入解读中央《决定》及省《条例》,统一政策口径,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要通过层层培训,提升各级卫生健康干部政策理解水平,增强做好优生优育、托育服务和家庭发展的管理服务能力。

(二)多渠道开展宣传

强化媒体宣传引导。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专题宣传。全面畅通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实现政策咨询和投诉一体化受理。利用各种节日进行宣传。依托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国际女童日等重要节点宣传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的积极成效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在乡镇、村(社区)政(村)务公开栏、办事大厅及相关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开展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学校教育。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婚育文化教育进学校活动。结合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人口国情国策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婚育观念。

六、创新举措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结合当地的人文历史和风土人情,策划推出向上向善向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艺活动,创作生育友好题材的影视作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与宣传、人社、教育、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各级计生协的作用,借助托育机构等相关机构力量,共同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的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构建政府、群团、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实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中央《决定》和省《条例》落实情况评估督导,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

八、关键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