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柯村镇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文字解读】柯村镇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预下达采伐限额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十四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文件精神、黟县林长办〔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柯村镇镇域内森林实行采伐限额。
二、制定意义
柯村镇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超过85%,当前正处于黟西北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区建设期,通过对森林实行采伐限额,有助于各村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实行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初,我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初步起草《森林采伐限额方案》,初稿完成后经多次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5月10日印发该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分配,实现对天然林的保护,减少非生产性森林资源的消耗。落实林业保护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限额管理。2024年全镇共分解商品林主伐限额1968立方米(蓄积,下同),镇政府预留商品林主伐限额132立方米,用于自然灾害等应急需求;预留商品林抚育限额2500立方米、低产(效)林改造限额200立方米、其他采伐限额200立方米,由镇政府统一管理使用,各村组农户按需申请。预留公益林采伐限额2900立方米(抚育采伐限额1500立方米、更新采伐1000立方米、低产(效)林改造限额300立方米、其它采伐100立方米),在满足松材线虫病防治清理的基础上,适当用于农户进行抚育、更新性质采伐。
2.严控重要生态区域林木采伐。严格控制重要生态地域的林木采伐。重要生态地段、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及河流两岸第一层山脊内的林木实行控制性采伐。
3.努力减少非生产性森林资源消耗。各村组,镇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林木采伐的监督检查,控制农村采伐木材作薪柴,倡导利用采伐木枝桠、梢头等剩余物作为生活用柴,严禁采伐天然林烧制木炭。
六、保障措施
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各村、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将采伐限额合理分解落实到有可伐资源的村民组、农户及其他林权单位。落实林长制属地责任,对因保护不力致使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注意事项
1.各村只分解下达的商品林主伐限额(杉木林龄≥26年的人工成、过熟林),其它限额由镇政府统一管理使用,各村组农户按需申请。
2. 从严控制公益林(防护林)抚育和更新性质采伐,严禁皆伐作业,一级保护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技术标准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执行。
3. 采伐作业设计可以由第三方提供,但必须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4. 申请采伐单位和个人应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实施采伐作业。
5. 对山林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未办理林权证的、上年度采伐迹地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等情况,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6.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八、关键词解释: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各村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突破。
九、下一步工作
各村、组接到采伐限额下达通知后,立即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将采伐限额合理分解落实到有可伐资源的村民组、农户及其他林权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会议记录、分解表于2024年6月底前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于2024年7月底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柯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解读人:孙含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9-513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