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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黟县碧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9 08:57 信息来源:碧阳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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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3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黟县碧阳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奔传达了市委书记凌云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分别向碧阳镇党委书记王丰和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余盛明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雁冰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讲话。王丰代表镇党委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谢小兵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碧阳镇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马奔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碧阳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立足生态文化资源优势,实施“产业融合先行镇、改革创新品牌镇、城乡一体样板镇、生态文明典型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行动,在全域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获得省“五个好”乡镇党委、省第五届文明村镇等荣誉称号。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镇域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首位”牵动作用不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存在短板,乡村振兴推进力度不够;生态保护常态监管不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存在弱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完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全域党建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为企优环境不够深入等。

马奔提出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化党的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三力”。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压实“两个责任”。三是深化基层党的建设,有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四是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奋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努力打造具有碧阳特色的乡村振兴新典范和不同场景“新安山居图”。

余盛明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要扛起责任,着力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三要细化举措,从严落实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四要强化督察,认真开展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按照《黄山市提级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责任,镇党委要扛起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乡镇纪委要同步加强日常监督,镇村两级一体推动、整体见效。

王丰表示: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切中要害、精准到位,对今后碧阳镇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镇党委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进一步深化认识、端正态度,自觉主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聚焦问题、求真碰硬,对标对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筹全面、提升标杆,长效长久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建设平安幸福首善碧阳打下更为坚实的工作基础。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碧阳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碧阳镇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第一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