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2022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事项的公示
根据《黟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经企业申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初审、县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联审,并报县政府同意,拟对黟县2022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事项进行奖励,现将奖励事项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信函已寄出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属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公示电话:0559—5527192
邮 箱:2506824726@qq.com
地 址:黟县碧阳镇直街71号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1. 黟县2022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汇总表
2. 黟县2022年度服务业企业(单位)统计员奖励统计表
3. 黟县2022年度服务业企业(单位)奖励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