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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6 11:53 信息来源: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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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城镇管道燃气价格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黟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情况,拟对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进行核定,并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时整在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会议室举行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方案听证会。现就该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概况

决策名称: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事项

评估主体: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估单位:黄山墨提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方案

根据政策规定和企业经营成本,提出以下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方案:

1、核定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综合考虑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天然气市场发育程度、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原则,结合目前天然气市场采购价情况,拟维持黟县居民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为3.8元/立方米。

2、建立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

方案1:第一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3.80元/立方米;第二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4.56元/立方米;第三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5.7元/立方米。

政策依据: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规定:第二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按1.2倍核定,第三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按1.5倍核定。

方案2:第一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3.80元/立方米;第二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4.18元/立方米;第三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为5.32元/立方米。

政策依据: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规定:第二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按1.1倍核定,第三档天然气销售价格按1.4倍核定。

居民用气气量分档。第一档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下(含30立方米),第二档每户每月30-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第三档每户每月50立方米以上。单个家庭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每户每月第一档用气量增加5立方米。

政策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黟县城镇用气居民、用气企业对黟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事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6日

六、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郑利芝           联系电话:0559-5551193

电子邮箱:1966642235@qq.com

地址:黟县碧阳镇直街71号

评估单位:黄山墨提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启铭             联系电话:18955999092

电子邮箱:309963804@qq.com

地址:屯溪区安东路192号3栋403室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