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黄山市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1:20 信息来源:黟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于碧阳镇、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柯村镇、洪星乡、美溪乡、宏潭乡。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pdf

黟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