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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司法局:巧用“三招”推动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管

发布时间:2024-11-11 16:13 信息来源:黟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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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有效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动态,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黟县司法局巧用“三招”推动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管。

以“情指行”一体运行平台为依托,规范手机定位核查。在入矫报到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将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平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社区矫正机构每日通过平台查看实时活动轨迹,防止出现“人机分离”情况,并通过轨迹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是否存在异常,在“不见面”的前提下,实现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有效监管。

以“在矫通”APP为支撑,推进实时定位打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应装尽装,全面启动每日“人脸签到”打卡,县社区矫正中心每日调度通报,借助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精确定位,有效避免“代打”“越界”等情况,并不定时抽查位置信息,此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

以公安大数据平台为突破,研判矫正监管风险。与县公安局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协查机制,每季度借助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县外住宿、私家车离县和矫正期内受治安管理处罚情况。2024年以来借助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核查全县社区矫正对象224人次,经进一步比对核实,共排查出5名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情形,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侥幸心理,真正做到监管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