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财政局:“四个加强”贯通五大监督体系
为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黟县财政局“四个加强”贯通五大监督体系。
加强“纪巡财”协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中心工作,落实会商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发挥“三类监督”优势。通过整合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提升财会监督震慑力。
加强对人大监督支持配合。实现预算联网监督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通,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科学性有效性。及时向人大汇报财会监督相关情况,推进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主动将人大监督成果应用于财会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抓好人大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加强与审计部门协同联动。落实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贯通机制,强化工作协同,逐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结果互认,避免重复监督和过度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财政系统纵向监督联动。省、市、县、乡四级财政部门联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规范检查流程,统一检查尺度,加强过程管控和上下沟通,以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