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千年文脉 助力文化遗产“家底”更新——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践与探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部署,黟县在文物复查、新发现认定、保护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推进全县文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133处,其中完成三普复查文物1684处,新发现文物449处,全面摸清了区域文物资源“家底”。这背后不仅是黟县文物普查队600多个日夜躬身田野、深耕文化的生动注脚,也为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写下了浓墨重彩的黟县篇章。
精心组织实施 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印发《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为双组长,19家有关单位及8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构建上下贯通的协同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为后续普查工作全面落实奠定基础。二是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印发《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普查技术标准,时间节点、宣传方式。三是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根据国家文物局、财政部普查经费工作要求,编制三年经费预算,用于采购第三方技术支持、落实手持终端设备、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外业车辆、普查宣传引导等。四是开展普查业务培训。派员参加华北片、省、市级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黟县文物普查业务培训,组建2支普查工作小队,提高普查业务水平。
坚持提质增效 保证普查质量
一是创新校地合作。利用黄山学院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校地人才资源优势,利用文物普查设备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测量、绘图、拍照、定位等工作,完成文物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等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二是整合多方力量。加强部门参与,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联合住建、自规、财政、农水等部门推动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黟西北片区—城关片区—遗产片区”线路,发挥乡镇、村(社区)干部、文保员作用,实地走访调查。三是开展实地调查。根据省、市、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黟县严格遵循“应普尽普、应保尽保”核心要求,对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征集文物线索,构建“大普查”格局,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六大类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区域普查全覆盖。四是加强数据核查。为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黟县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优化工作流程,分级审核,层层把关,对需补充信息第一时间反馈补查,确保每一条数据都准确无误,全力提高审核通过率。
坚持立体宣传 营造保护氛围
一是持续推动普及教育。印发普查线索征集公告和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全县8个乡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手册》、入户走访等做好村民政策解释工作,引导关注配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参与。邀请古建筑、徽学等专家、退休干部、教师共同参与文物点简介的撰写、完善。发挥乡镇、村力量,邀请当地村民、民间文化工作者与普查队共同开展普查调查。三是重要节点借势宣传。积极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俗节庆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生动反映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在全县上下营造关注普查、参与普查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云阵赋能文脉共护。在市县融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对“四普”的相关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与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合作,加强对西递、宏村、南屏等古村落古建筑的宣传力度,拍摄《文脉春秋·黟县》《传世古建筑·宏村》等宣传视频,发布文化遗产类新闻宣传信息百余篇,展现黟县文物亮点特色。
下一步,黟县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新发现、公布、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文物认定公布与资源目录建立,构建起一个覆盖全面、层级清晰、信息精准的文物资源目录。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查成果运用,推动文物保护与旅游、研学、体育等有机结合,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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