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黟县第二季度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于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了黟县城区和农村用户水龙头水质的检测工作。
现将水质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第二季度共随机抽检了黟县城区内出厂水、末梢水6份,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点末梢水8份,监测点分别为:1、城区出厂水(1份):国有自来水有限公司;2、城区末梢水(5份):胡家山加油站、农业机械事务中心、中城山庄、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都土菜馆;3、乡镇末梢水(8份):渔亭镇汪村用户家,西递镇石印村用户家,宏潭乡宏潭村村委会,柯村镇胡门村村委会,碧阳镇星火村用户家,美溪乡庙林村村委会,宏村镇龙江村用户家,洪星乡大星村用户家。
监测指标为: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消毒剂指标等项目共38项。
水质判定标准:如一份水样中出现1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限值,即判定该份水样不合格。
水样综合评价:经检测,本批次检测的 14 份水样合格14 份,监测指标综合合格率为100% 。
具体检测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