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341023MB15370965/202309-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黟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黟县医保局一级主任科员舒文辉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舒文辉 发布时间:2023-09-22 08:55 信息来源:黟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 4)和黄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黄医保〔202358文件要求和县政府96日专题会议部署要求

二、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全面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征缴。确定专人分管、专人经办、专人报送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信息沟通,高质效协同推进征缴工作如期顺利实施。实现“应保尽保、一个不落”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3、优化服务措施,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督导考核,确保高质高效

5、精准分析研判,夯实征缴基础

关于做好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