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黟县医保局一级主任科员舒文辉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背景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 4号)和黄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黄医保〔2023〕58号)文件要求和县政府9月6日专题会议部署要求。
二、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全面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征缴。确定专人分管、专人经办、专人报送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信息沟通,高质效协同推进征缴工作如期顺利实施。实现“应保尽保、一个不落”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3、优化服务措施,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督导考核,确保高质高效
5、精准分析研判,夯实征缴基础
关于做好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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