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全县户籍人口89210人,比上年末减少1048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30599人,占总人口的34.3%;乡村人口58611人,占65.7%;男性人口45830人,女性人口43380人,男女性别比为105.6:100。全年人口出生率4.5‰;死亡率9.8‰;自然增长率为-5.3‰。年末常住人口7.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