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县志沿革
秦汉隋唐时期
夏,禹定天下九州。商周黟地属扬州,春秋属吴;吴亡属越,战国属楚;秦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定荆江南地,亡楚灭越,置会稽郡,黟地属之。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并天下,废分封,行郡县,始置黟县,原称黝县,属鄣郡。《越绝书•卷第二》载:“乌程、余杭、黝、歙、无湖、石城县以南,皆故大越徙民也,秦始皇刻石徙之。”黝之名始见于此。宋淳熙《新安志》载:“秦并天下置黝、歙二县,属鄣郡。”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二零一年),黝县属荆国,后相继改属吴国、江都国、广陵国。 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一说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改鄣郡为丹阳郡,黝县属之。汉成帝鸿嘉二年(公元前19年)六月,以黝县为广德王国,立中山宪王刘福弟孙云客为广德王,鸿嘉三年云客去世,无子继承,国遂废。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四月,复以广德故国(黝县)立广川惠王刘越曾孙伦为王,传子赤。王莽篡位,贬赤为公,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废,改黝为愬卤。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恢复黝县,仍属丹阳郡。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遣中郎将贺齐平黝陈仆、祖山,设置新都郡, 改“黝”县为“黟”县。将歙县划分成歙、休阳、新定、黎阳四县,加上黟县、始新共六县,隶新都郡。
晋灭吴,太康元年(280年)新都郡更名新安郡,黟县属新安郡。此后,宋、齐、梁诸朝,黟县均属新安郡。
隋朝平陈,改郡为州。隋开皇九年(589年),黟与歙均并入海宁,属婺州;十一年复置黟、歙,属宣州;十二年置歙州,州治设于黟,领黟、歙、海宁三县。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郡,更歙州为新安郡,徙郡治于休宁,黟属新安郡。大业十二年,歙人汪华据县,称吴王,增设黟州于黟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新安郡为歙州,属江南西道,黟县隶歙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属江南东道;乾元元年(758年),复改新安郡为歙州,属宣歙饶道,黟县仍隶歙州。
宋元明清时期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改歙州为徽州,属江东道,黟县隶徽州。
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改州为路,徽州路属建康道,黟县隶徽州路。
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明军陷徽州路,改徽州路为兴安府,属江南行台;二十四年,兴安府改为徽州府,属江浙行省;二十六年,徽州府属中书省。黟县隶徽州府。
明朝至清朝,徽州府曾先后属直隶京师、广德兵备道、徽饶兵备道、徽宁兵备道、徽安道、徽宁道、江南省、安徽省,黟县一直随徽州隶属之。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留县,黟县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6月,黟县划属芜湖道。民国17年8月,废道存县,黟县直属安徽省;民国21年,黟县划属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4月,属皖南行署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3月,直隶国民政府皖南行署,8月,划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4月29日,黟县解放。5月13日,黟县划属皖南区人民行政行署徽州专区。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徽州专区;1956年1月12日,撤销徽州专区,黟县属安徽省芜湖专区。1959年4月18日,国务院决定:黟县并入祁门县。1961年4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黟县建制,属安徽省徽州专区。1971年9月29日,属安徽省徽州地区。1987年11月27日,徽州地区撤销,黄山市成立,黟县属黄山市至今。